原文
柳公綽字寬,京兆華原人。始生三日,伯父子華曰:“興吾門者,此兒也。”因小字起之。幼孝友,性質嚴重,起居皆有禮法。屬文典正,不讀非聖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補校書郎。間一年,再登其科,授渭南尉。歲歉饉,其家雖給,而每飯不過一器,歲豐乃復。或問之,答曰:“四方病飢,獨能飽乎?”累遷開州刺史,地接夷落,寇常逼其城,吏曰:“兵力不能制,願以右職署渠帥。”公綽曰:“若同惡邪?何可撓法!”立誅之,寇亦引去。
……
元和十一年,……拜京兆尹。方赴府,有神策校乘馬不避者,即時搒死。帝怒其專殺,公綽曰:“此非獨試臣,乃輕陛下法。”帝曰:“既死,不以聞,可乎?”公綽曰:“臣不當奏。在市死,職金吾;在坊死,職左右巡使。”帝乃解。
……
俄檢校戶部尚書、山南東道節度使。行部至鄧,縣吏有納賄、舞文二人同系獄,縣令以公綽素持法,謂必殺貪者,公綽判曰:“贓吏犯法,法在;奸吏壞法,法亡。”誅舞文者。其廄馬害圉人,公綽殺之。或言良馬可愛,曰:“安有良馬而害人乎?”
……
大和四年,為河東節度。遭歲惡,撙節用度,輟宴飲,衣食與士卒鈞。北虜遣梅祿將軍李暢以馬萬匹來市,所過皆厚勞,飭兵以防襲奪。至太原,公綽獨使牙將單騎勞問,待以至意,辟牙門,令譯官引謁,宴不加常。暢德之,出涕,徐驅道中,不妄馳獵。陘北有沙陀部,勇武喜斗,為九姓、六州所謂。公綽召其酋朱邪執宜,治廢柵十一,募兵三千留屯塞上,其妻、母來太原者,令夫人飲食問遺之。沙陀感恩,故悉力保鄣。
以病乞代,授兵部尚書,不任朝請。忽顧左右召故吏韋長,眾謂屬諉以家事。及長至,乃曰:“為我白宰相,徐州專殺李聽親吏,非用高瑀不能安。”因瞑目不復語,後二日卒,年六十八。
翻譯
元和十一年十一月,新任京兆尹柳公綽前往光德坊京兆府辦公地上任。
京兆尹初次上任是有一套隆重的儀仗隊伍的,前有清道,戟陣追隨,刀盾弓槊,楓鼓金鉦,儀刀團扇,僚佐相隨,鐃吹橫吹。即象徵著身份,又昭示著權力。
隊伍正在行進間,意外發生了,一個神策軍小將馳馬從橫向竄出,直衝進儀仗隊中。
短暫的亂之後,這名神策軍小將被制服。京兆尹柳公綽按住馬頭,下令依照法令行事,對於擅闖京兆尹儀仗的人處以杖擊。一陣棍棒落下,受仗者氣絕身亡。
京師長安三大惡,中使、閒漢、軍神策。對於這三股勢力一般很少會有人去惹,法令遇上他們也多會繞道而行。這一次神策軍小將因違反了法令被京兆尹杖殺的訊息在京城引起極大地反響。
第二天,大明宮內,延英殿上面帶怒氣的唐憲宗責問柳公綽事前不請示獨斷專殺一事。
柳公綽從容對答:陛下不認為臣是無能之輩,令臣管理您車輪下的土地。此次臣初次上任,就有人違反法令闖進儀仗隊伍之中,這不僅是對臣的無禮,更重要的是在蔑視陛下的權威。臣只知道沖闖儀仗的人理當杖擊,並不在於他是不是神策軍的人。
唐憲宗退而求其次,追究柳公綽事後不匯報的責任:“何不奏?”
柳公綽答到:臣只是在行使正常的職責,沒有必要匯報。
憲宗再求其次:“誰當奏?”
柳公綽答:此人所在的神策軍應當上報。如果死在大街上,由金吾街使上報。如果死在坊里,那么應當由左右巡街使上報。
唐憲宗最終也沒有找到柳公綽在這件事上有什麼不妥之處,事後他對左右的人說:你們以後遇上柳公綽這個人要多留心,連朕也怕他幾分。
這件事至少說明兩個問題,柳公綽是一正直耿介之人,而唐憲宗亦是一講理之人。
唐代歷史發展這一條曲線在安史之亂時降到了谷底,而後又開始爬升,至元和年間達到一個高點,這一高點使得唐朝的歷史又延續了一百年。這和唐憲宗的作為是分不開的。當然,這個高點與唐朝的輝煌時期尚有很大的差距,造成這種差距的主要原因並非出於某些人的因素,而是勢使其然。唐代建國至元和年間又達二百年,不能指望一個世襲君主制統治的的朝代在二百年後還會有大的輝煌,這不符合優勝劣敗的自然法則。
柳公綽首次擔任京兆尹的時間並不長,上任不久他就因為母親去世而去職回家守喪,這叫丁憂。那個時候和現代不同,現代強忍死失去親人的悲痛堅守工作崗位會受到讚揚,而在那個時候這樣做會被鄙視,所謂“張琮自請起復,高筠不肯做孝”。唐朝的法律中有十惡之罪,其中第七惡為不孝,聞父母喪匿不舉哀就是不孝之一。因而,在任官員去職丁憂是常見的事,除非皇上認為工作需要下旨縮短某個官員的守喪期,這叫奪情,否則是一定要守夠期限的。
為父母守喪的期限為三年,在此期間要堅持做到“四不”,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應考。當然,在自己家吃不吃筵席沒有硬性規定。丁憂有時候也誤事,唐順宗永貞元年那場變革正值關鍵時刻,作為主力之一的王叔文便因母喪而去職,本來基礎就不深固的變革陣營又遭變故,力量銳減。
初一看到柳公綽這三個字覺得很眼熟,那是因為這和唐朝著名的書法家柳公權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柳公綽是柳公權的親哥哥,後世柳公權的名氣大於柳公綽,而在當時則恰恰相反。
柳公綽,字起之,京兆華原(今陝西耀縣)人。貞元元年,年方十八歲的柳公綽參加制舉考試,一舉登科。三年之後,二十一歲的柳公綽再次參加制舉考試,再次登科。
制舉是科舉考試的一種形式,《新唐書·選舉志》中說:“其天子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也。”制舉考試由皇帝出題,考試地點設在皇宮大殿內,其規格高於普通的貢舉考試。年青的柳公綽四年之內兩次參加制舉,兩次登科,不知令多少陷入“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套中的人羨慕不已。
元和二年,宰相武元衡出任西川節度使,柳公綽入西川節度府中任節度判官、西川營田副使,當時裴度也在節度府中任判官。裴、柳二人的關係密切,元和五年柳公綽奉詔入朝任吏部郎中,裴度有詩相贈:“兩人同日事征西,今日君先捧紫泥。”西川節度使武元衡也寫了詩送別柳公綽:“落日河橋千騎別,春風寂寞旆旌回。”
送君橋頭已是傷感,君別之後春風寂寞,寫的很真切。
在西川節度府,若論詩文誰也比不上主帥武元衡。豈止是在西川,就全國而論武元衡的詩名也是數一數二的。讀其詩,總能在清雅之中品味出幾許剛毅之氣,這種隱藏在骨子裡的氣質偶有顯露,便似“鐵馬秋臨塞,虹旌夜渡瀘。”(武元衡贈李吉甫詩句)。
元和八年,柳公綽出任鄂岳觀察使、鄂州刺史,他的前任是呂元膺。元和時期有幾位具有大臣節操、名士風度的文臣,如柳公綽,如許孟容,如呂元膺。
鄂岳觀察使駐地江夏,歷來就是兵家重鎮,其轄區北臨淮西藩鎮,一旦朝廷用兵淮西這裡便是前線。
元和十年初,唐憲宗下令討伐淮西吳元濟,柳公綽接到命令,讓他調派本部五千兵馬歸安州刺史李聽指揮。按照管轄範圍,安州是由鄂岳觀察使節制的,讓觀察使柳公綽調派兵馬顯然是因為他是文臣,而李聽則是將門之後。
李聽的父親是中唐名將李晟。此時,李晟的兒子中已經有兩個在領兵,一是和淮西相峙的李聽,一是面對淄青藩鎮李師道的武寧節度使李願。而兩年之後,李晟的另一個兒子,庶出的李愬請纓上陣,雪夜生擒吳元濟,給這場戰役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朝廷認為我是儒生就不懂軍事嗎?這是柳公綽接到命令後的反應,他當即上奏要求親自將兵開赴前線。在得到朝廷的許可後,柳公綽率領本部兵馬渡過長江,北上安州。安州刺史李聽遵循迎接觀察使的禮儀,身著戎裝挎弓背箭迎接柳公綽。
柳公綽對李聽說;你出身於名將之家,熟知軍事,如果認為我沒有能力指揮,你可以告缺。如果願意聽從我的指揮,我將任命你為部署,今後將按照軍事法令行事。
李聽回答的很乾脆:一切都按您的命令辦。
柳公綽任命李聽為鄂岳都知兵馬使、中軍先鋒、行營兵馬都虞侯,並為其調配了六千兵馬,比朝廷要求的還多了一千人。柳公綽告戒指揮這些士兵的將領說:行營中的事務都由李聽決定。
史稱柳公綽號令整肅,知權制變,甚為時人所稱道。當時唐中央政權進討淮西的戰爭進行的並不順利,但鄂岳的軍隊卻經常在戰鬥中獲勝。
唐穆宗長慶元年五月,兵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柳公綽再次擔任京兆尹。
此一時,國家的局勢發生了變化,幽、鎮一帶的藩鎮重新叛亂。此時距離元和十四年平定李師道不過兩年多時間,藩鎮這個生長在大唐肌體上的毒瘤剛剛被抑制住就又開始擴散,唐中央政權再一次遭遇挑戰。
在此次討伐幽、鎮的戰爭中,唐王朝重蹈覆轍,任用宦官監軍,“至有一城之將,一旅之兵,各降中使監臨,皆承制詔委任”。前方將士沒有自主權,行動聽命於千里之外的宮中,更糟糕的是這些命令朝出夕改,前一道命令還在路上,更改的命令又馳馬出宮。而撤掉監軍,軍事行動決定於前方的將帥正是征討淮西能夠取勝的關鍵。
儘管此次唐王朝派出了當時的最強陣容,除了李愬因病去世之外,征討淮西的主帥裴度,大將李光顏、烏重胤同時上陣,但主上不明,宰相無能,宦官用事,中央政權在這場戰爭初始就注定要敗下陣來。
在這場戰爭正在進行的時候,京兆尹柳公綽曾就通往前線的官道沿途驛站驛馬供給問題上奏唐穆宗,從這份奏章中可以看出宦官干涉軍事行動的嚴重程度和唐中央政權指揮的混亂程度。
柳公綽在奏章中寫到:自從對幽、鎮用兵以來,宮中派出傳達命令的中使來往頻繁,以至於驛站的驛馬已經滿足不了需求,而且朝廷對於傳遞敕命使者的隨行人員和攜帶的行裝都沒有作出必要的限定,那些穿著紫色和緋色服裝的高品宦官一張口就要二、三十匹驛馬,就連穿著綠色和黃色服裝的低品宦官也要配備五到十匹驛馬。他們從不按照規定向驛站的官吏出示牒券等證明,隨口說要多少匹馬就必須配備多少匹。原有的驛馬滿足不了需求就強行奪取官道上行人的馬匹,道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上自有身份的人士下至普通的百姓無不受到驚擾,有的人怨恨,有的人嗟嘆,有的人高聲叫罵,人們不得不改走小路,官道上幾乎沒有了行人。還希望聖上對此加以限制。
這份奏章是針對中使而言的,這勢必引起宦官的不滿。當年七月,京兆尹柳公綽因為直言不諱為內侍省所惡,轉任吏部侍郎。
柳公綽自幼熟讀經史,天資仁孝。為人處世端介寡和,這一點和武元衡的性格相似。他在擔任官職後處理事務都以法令和禮制為準,在任山南東道節度使時,鄧縣有兩個官吏犯了法,“一贓賄,一舞文”。前者接受賄賂,後者玩弄法律條文以行奸邪之事。鄧縣的縣令認為柳公綽是一位正直的官長,一定會誅殺那個受賄的人,這其實也是大多數人的心理,貪贓受賄為人所恨。
出乎縣令的預料,柳公綽在結案判詞中寫道:“贓吏犯法,法在;奸吏犯法,法亡。誅舞文者。”
有人犯法並不可怕,可以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去懲處,可怕的是法律被人玩弄。
從柳公綽在山南東道節度使任上的另一件事上可以看出他對禮制的態度。
寶曆元年,牛僧孺以宰相的身份出任武昌軍節度使,上任路過襄陽,柳公綽身著全套戎裝提前到館舍迎接。他的部下認為襄陽的地位高於武昌,這種禮節未免有些過於隆重了。柳公綽說:我們方鎮以隆重的禮節迎接宰相,是為了尊重朝庭。
當時的歷史背景是,數年之前朝廷征討幽、鎮未果,藩鎮勢力重新抬頭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柳公綽這樣做意在表明再重要的方鎮節度在宰相面前也只是一個地方官員,是在維護唐中央政權權威性。
柳公綽一生兩任京兆尹,五次節度方鎮,三任御史大夫,三任尚書,治境安邊,均有佳績,被認為是有望成為宰相的大臣。
太和六年四月,柳公綽病卒於長安昇平里。此時他的弟弟柳公權正以書法聞名於世,他的兒子柳仲郢則在御史台任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