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柏敏,男,曾擔任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院長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
涉及案件
2010年7月,中共青島市紀委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對柏敏立案調查並採取“兩規”措施。調查證實,柏敏的行為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中共青島市紀委決定開除柏敏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最新進展
2012年4月,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柏敏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追繳柏敏犯罪所得110.78189萬元,上繳國庫。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開除柏敏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