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讓

光緒二年(1876),巡撫丁日昌巡視台灣,邀其至郡相見。 時維讓病,命其弟維源往。 越兩年,維讓卒,年六十。

林維讓(1818-1878)字巽甫,又字友遜,淡水枋橋(今板橋市)人。原籍福建漳州龍溪縣。系當時北台灣之大租戶林平侯之孫,「本記」林國華之長子,林維源之兄。曾往廈門從學於陳南金。迨同治元年(1862)其叔國芳歿,乃歸台總管家政。是年戴潮春起事,全台俶擾,新莊楊貢、桃仔園楊德源起應之。德源原為桃澗堡總理,因事被革職,今乃會盟結黨,起應戴萬生,劫掠富戶。維讓與弟維源及眾紳商耆老謀,以計誘殺之。楊貢鏇亦伏誅,餘黨皆散,地方以安。翌年台灣兵備道丁曰健渡台,至艋舺,謀規復彰化,維讓往見之,助餉二萬兩。事平,以功授三品銜。光緒二年(1876),巡撫丁日昌巡視台灣,邀其至郡相見。時維讓病,命其弟維源往。日昌以海防日緊,而財政支絀勸之:林家為台灣首富,乃捐銀五十萬兩。越兩年,維讓卒,年六十。維讓性倜儻好士,雖縱橫商界,然租榖出入,悉任管事,不親細務。初,漳泉分類械鬥,歷年不息,且愈演愈烈,雙方不通慶弔者久之。林家本漳州人,初居新莊,因避泉人之勢,遷往大溪,後遷板橋,兩郡人民,楚河漢界,勢如水火,維讓憂之。乃以妹妻晉江舉人莊正,正遂來台,以其科舉聲名,調和兩族之間,並與維讓昆仲結大觀社,集兩郡子弟,月課詩文,給膏火,並時與文藝之士作詩酒之會,於是往來日頻,隔閡日消。若維讓者,可謂富而好禮且好義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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