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縣人防辦

機構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行政區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規、規章和措施;(二)編制本行政區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三)擬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 任:戚兵綜合股:韓冷業務股:陸漫通信股:范楊內設機構綜合股: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人防工作的有關規定、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負責民眾防空隊伍組建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教育部門在學校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依法查處人防建設中的違法行為;承辦市人防辦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業務股: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結建政策;負責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的受理、勘查、審核、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依法徵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和人防工程義務工費。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行政區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規、規章和措施;
(二)編制本行政區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
(三)擬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
(四)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
(五)組織本行政區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六)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
(七)檢查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實;
(八)組織民眾防空隊伍建設和訓練;
(九)組織人民防空演習;
(十)組織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十一)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資產;
(十二)戰時負責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

領導班子

主任:戚兵
綜合股:韓冷
業務股:陸漫
通信股:范楊

內設機構

綜合股: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人防工作的有關規定、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負責民眾防空隊伍組建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教育部門在學校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依法查處人防建設中的違法行為;承辦市人防辦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業務股: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結建政策;負責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的受理、勘查、審核、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依法徵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和人防工程義務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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