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王精

經歷1943年夏,成立儋臨縣委,他被委任縣委常委兼民運部長。 1948年初,海山縣成立,他任海山縣縣委書記兼縣長。 1978年10月12月,海南區黨委給他平反昭雪,恢復名譽。

基本信息

簡介

林王精(1915~1967),又名蔚然,海南省儋州市松林鄉塘根村人。青年時在儋縣初級中學(現新州中學)讀書,時值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侵華戰爭,他投身抗日救國運動,經常帶領同學到街上宣傳,並鼓動和組織學生參加救亡工作。1937年12月,他懷著抗日救國熱情,和郭壯強到南京報考國民黨步兵學校。1938年春,他組織“青年抗日同志會”,被選為主任。同年,參加中國共產黨。次年2月,抗日烽火燃得正旺時,共產黨的獨立總隊第三大隊活動於儋、臨一帶,他回家賣掉家裡的10多畝田地,把得款買槍交給第三大隊,為抗日救國作貢獻。

經歷

1943年夏,成立儋臨縣委,他被委任縣委常委兼民運部長。1947年1月任儋縣縣委書記。1948年初,海山縣成立,他任海山縣縣委書記兼縣長。翌年1月瓊崖特委任命他為南區地委兼組織部長,主持土改工作。1950年2月,瓊崖縱隊第一總隊任命他為接應前線指揮部支前負責人。同年夏,海南島解放之後,他被委任海南區黨委紀檢會副書記、書記。1958年任東方縣(當時東方縣含白沙、昌江二縣)縣委書記,後任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員會副書記兼東方縣委書記。

1966年4月,調回海南區黨委監委工作,9月任廣東監委駐海南區黨委監察組組長。時值“文革”運動。1967年7月12日被迫害致死。1978年10月12月,海南區黨委給他平反昭雪,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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