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績
1970年入伍,歷任班長、排長、副連長、連長等。 1982年轉業後,在德化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檢察員、科長、檢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長、黨組書記。1996年調泉州市紅城區人民檢察院,任檢察長、黨組書記。任職以來,鯉城區人民檢察院無論是辦案業務、隊伍管理還是基礎設施都發生了深刻變化,取得了突出成績。1998年被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連續5年評為先進單位;1996年以來連續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1999年在創"五好"基層檢察院達標工作中成績尤為突出,以全市10個縣(區)檢察院最高分通過省、市檢察系統達標驗收,考評總分居全省第2位,並被呈報表彰為省級人民滿意檢察院。個人在1998年全國基層院檢察長反貪局長考核中,被市委組織部、檢察院聯合考察組評為優秀檢察長,1999年被呈報全市檢察系統"人民滿意檢察幹警"表彰。
發表論文
撰寫的論文《村級黨組織和村委會建設刻不容緩》被收入《改革縱橫》中,《如何當好基層院檢察長》被收入《福建檢察》中,《賄賂犯罪偵查與對策》被收入《中國檢察理論與實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