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曾任新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5年6月任新寧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林清華,新寧縣副縣長,協助縣長分管工業經濟、工業園區、企業改制、輕工聯社、安全、煤炭、石油、鹽業、質監、電力調度、農網改造、公路、交通、工商、商務(物質、商業、外貿、市管中心)、糧食工作,聯繫工商聯、工會工作。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16日,新寧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24次會議。經會議依法表決, 決定免去林清華同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決定任命楊文國同志為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2016年9月,當選中共新寧縣第十二屆委員會縣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