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86.09—1990.06蘭州鐵道學院環境工程系給水排水專業學生;
1990.07—1993.06 大連機車廠房產處技術組從事水暖技術工作;
1993.06—1995.12 大連高新園區建設開發總公司工程部助理工程師;
1996.01—2001.01 大連高新園區黃河路科技城管理辦公室工程管修部部長、管理部部長;
2001.01—2005.04 大連高新園區物業管理總公司工程部部長、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2005.04—2008.11 大連高新園區廣源熱力有限公司經理;
2008.11—2010.08 大連高新園區廣源熱力公司總經理;
2010.08—2013.12 大連海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董事、廣源熱力有限公司總經理、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2013.12—2014.0 4 大連高新園區廣源熱力有限公司總經理、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2014.04—2015.02 大連高新園區廣源熱力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5.02—2016.10 大連高新園區廣源熱力有限公司總經理兼執行董事;
2016.10—2018.05大連高新園區廣源熱力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5月9日,大連高新園區廣源熱力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東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8月7日,據大連市紀委監委訊息:大連市紀委監委對大連高新園區廣源熱力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東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東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安排財務人員套取資金用於購買購物卡送禮等支出;違反組織紀律,未經集體研究,擅自決定職工錄用和職務任免,縱容企業員工吃空餉;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與他人共同註冊成立公司並在公司擔任監事、法定代表人等職務。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林東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始終不知悔改,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林東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