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彌鉅

林彌鉅(1879~1950年),長樂縣人。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到福建船政局海軍煤站挑煤。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以節儉積蓄,中標買下一批舊艦艇廢鐵,轉賣獲利,在洪山橋浦上自辦協利鋸木廠。

基本信息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遷廠福州港頭。另向閩北林區購到整片林山,販賣松木材及加工軌道枕木,從而發家。被選為閩侯縣(今福州市區)松木業同業公會會長。民國18年(1929年),大中火柴廠因經營不善停辦,將整套機械低價售給彌鉅。

民國20年

“九一八”事變後,日產火柴漸被國產火柴取代,彌鉅在協利鋸木廠附近創設建華火柴廠。受市面暢銷的上海大中華火柴廠“漁樵”商標啟發,仿製出“耕讀”等商標,並與錦順商行達成供銷協定。還與英商卜內門洋行聯繫,保證磷原料來源。“七七”事變後,上海大中華火柴廠被日機轟炸,無法正常生產。彌鉅與福建省政府開辦的貿易公司簽訂契約,使建華火柴廠享有獨家經營的權益。

民國27年

因日機轟炸,建華火柴廠遷往南平設總廠,又在閩北各地和江西吉安等地設分廠,擴大產品市場,占領中國東南地區日用火柴市場,火柴產量急劇上升。彌鉅還創立製藥廠和化工廠,研製各種原料,開辦技術訓練班,充實技術力量,並親自抓企業管理。從而使建華火柴廠一躍而成為全國僅有的“全能火柴廠”。抗日戰爭勝利後,彌鉅被國民政府授予“勝利勳章”。

民國34年

建華火柴廠遷回福州原址,歸併於福州總廠集中生產。彌鉅熱心公益事業,創辦福州倉山獨青國小、南平建華國小及長樂吳航國小等,並捐資修建合組醫院(今福州市第一醫院),購地建造松木商業同業公會辦公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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