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範大學美術學院教授
林宜耕,1958年生於福州市。1984年畢業於福建師範大學美術學院並留校任教,1993年赴北京中央美術學院國畫系進修,1998年參加文化部首屆重彩畫高級研究班學習。現為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工筆畫學會會員、中國美協中國重彩畫研究會理事、福建省人大書畫院兼職畫師,福建師範大學美術學院教授。其作品多次入選全國及省市各類重要畫展並獲獎, 出版有《林宜耕國畫選集》。主要作品
1995年作品《中國古典十大悲劇》入選第八屆全國美展。1998年作品《燈下少女》入選第四屆工筆畫大展並獲銅獎
2003年作品《金色年華》入選2003年全國中國畫展
2005年作品《心愿》入選紀念抗戰勝利60周年美術作品展
2006年作品《巾幗英姿》入選第六屆工筆畫大展獲優秀作品獎
2006年作品《春草闖堂》入選2006年全國中國畫展
2006年作品《醉酒》入選“遠大杯”北京國際雙年展提名資格展獲優秀作品獎。
2007年作品《戲曲拾玉鐲》入選全國小幅工筆重彩畫展
2008年作品《霸王別姬》入選第三屆中國北京國際美術雙年展。2008年作品《注愛》入選第七屆工筆畫大展
2009年作品《紅娘》入選第五屆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畫精品展獲優秀作品獎。
永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林宜耕(1939~1986) 又名學嶺,大洋尤墘村人。1958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6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9年8月,國中畢業後到永泰縣委宣傳部工作。1970年調到縣革命委員會辦公室工作。1973年12月經縣工會第五次代表大會選舉為永泰縣總工會副主席。1975年9月調任嵩口公社黨委書記兼革委會主任。1980年9月,經縣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為永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並為中共永泰縣委常委。1984年11月,經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連任副縣長。
林善於學習,積極工作,富有開創精神。1959年春被團縣委評為“紅色青年”;參加工作後,1960年被評為“四夏紅旗手”,1963年評為“五好檔案員”,1965年在社教中被評為“五好工作人員”。他在嵩口公社任職時,不顧自己的安危,堅守崗位,與同事們一道制止亂砍森林,有效地保護了嵩口地區的森林資源。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後,他堅決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了發展生產力,他大力推廣農業科技,抓雜優良種,使嵩口地區的糧食產量創歷史最高紀錄。同時他還組織民眾開墾三峰坂良田,完成大喜水庫續建工程,創辦福斗隔萬畝林場和大培采育場。為了發展果樹生產,他堅持改革,首先提出果樹聯產承包的做法,為嵩口李果生產打下了良好基礎。
擔任副縣長後,在分管工業工作時,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抓落實,想方設法幫助製藥廠、柴油機廠、軸承廠和造紙廠等搞好經營管理,儘快地扭虧為盈;在分管農業工作時,按照縣委和人大通過的大辦基地的方案,根據實際情況抓發展林業生產和多種經營,落實糧食、林業、李果、柑桔、青梅等基地,為發展山區經濟作出貢獻。
1986年6月11日,參加省在邵武市召開的全省鄉鎮企業工作會議時,突然發生重度腦溢血,經邵武市醫院搶救無效,不幸逝世,終年4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