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三次北上赴考
林大春三四歲時,還不會講話,身體十分羸弱。但天份頗高,再長大一點,就可以出口成文,出語驚人。1540年(明嘉靖十九年),作為博士弟子員參加考試,都獲“高等”。
1543年(明嘉靖二十二年),林大春在府試中獲“異等”,被“召置五經館下,盡友嶺南知名士”。至省試時,“每試冠多士,多士也自以為弗及”,卒“領鄉貢”。但越年春上京赴考不第;三年後再次上京赴考,又不第,不禁心灰意冷,與摯友陳宗魯潛修於城北的鳴鶯亭,探究起性命之旨。
1550年(明嘉靖二十九年),林大春第三次北上赴考。廷試時,分讀卷官都諫張侃“得其文奇之”,推薦給嚴嵩。嚴嵩也深為讚賞,但認為文體似漢,不敢薦於皇上。林大春雖因此僅獲三甲進士,但卻“由是知名朝署,所交遊盡海內豪賢”。據載,林大春與張時、錢有威並稱“守部三傑士”。張時“慷慨好談邊事,自負不在淮陰(韓信)下”;錢有威“經術明習,於人無擇,生徒滿京師”;而林大春則“介然孤立,非其義不苟容”。為此同僚分別以“任”、“和”、“清”評價三傑。
仕途波折難進
林大春考獲三甲進士時期,嚴嵩正“執文柄,凡後進有文名者皆招致門下”。為此曾令其子和門客前往遊說林大春為嚴嵩司奏記。林大春斷然“以疾辭”。及後,嚴嵩又派人暗示林大春,說“吏部選新進士入中書直閣”,已首列林大春之名。林大春“再辭不就”。結果僅授行人司行人,出使陝甘。
林大春“使秦”途中,在鹹陽晤會布攻使孔天胤,結為忘年之交。不久,與青州諸城人邱橓(時也官行人)一同出使,遍歷關塞,過靈武,抵賀蘭山,飽覽西陲諸形勝,感慨邊備之日弛。對“藩王金帛之飠鬼”,大春潔身自好,拒不接受。接著,林大春又出使泉南(今泉州)上清源,賜葬已故侍郎張岳,又拒不收受“故大臣家贈金”。皇命完畢,被封為迪功郎。
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按例得選充台諫,任御史或給事中、諫議大夫等職。剛好這年為三年一次的考核各地官吏之歲,稱“大計”。在這期間,有言官疏劾潮陽令,莆田人黃休泰。黃懷疑是林大春所為,即向同鄉冢宰詆誹林大春。冢宰聽信黃休泰的讒言,僅授林大春為戶部主事,使“京師譁然”。就在同日,冢宰因其他事獲罪被逮,但林大春任職已定,遂與蒲州何東序、福建戴科、汝南趙賢共署郎事,專為尚書起草奏疏。當時,嘉靖故作“銳意政事”之態,經常半夜派遣中使下御札於各部,並要求立即回報。每遇這種情況,戶部尚書方鈍“輒秉燭趣騎”,傳見林大春。林大春一到“即陳所見以復,無一不當上旨者”。 為此,方鈍對其十分敬重。特派大春護送25萬帑金以餉遼東軍隊,讓其乘隙歸省。
1557年(明嘉靖三十六年),林大春赴京復命,途中因病逗留了,新任尚書上書彈劾。奏疏正蓋章上封,恰好大春趕到,尚書遂把大春之名從奏疏上除去。大春極力替同舍郎數人辯解。尚書不聽,於是幾位同僚均被貶黜,只留林大春執掌部事。因為林大春成績顯著,其父親被詔封為承德郎。
林大春曾隨眾官員抵西苑直廬謁見嚴嵩,嚴嵩一見林大春即感嘆地說:“古有名可得而聞,人不可得而見者,公之謂也。”把林大春說成是如同古代的只能聞其名而不能見其面的賢士,這就使得同時前往謁見的十多人“相顧愕然”,以為林大春已認嚴嵩門生,但看林大春的拜帖,落款卻不稱“門下”,只寫“戶部主事”的官銜而已。有人為此發問,林大春解釋說:漢代董仲舒拜見宰相,謁帖也只寫“江都相仲舒”而已。眾人既驚嘆又佩服。
巧理宮廷鬥爭
林大春在任戶部主事期間,還處理過一件涉及宮庭中權力鬥爭之事。嘉靖曾於十八年冊立莊敬太子,同時封裕王和景恭王。不久,太子去世。嘉靖不想再立太子,故裕、景二王繼序一直未予明確。景王居次,心懷叵測。不幸裕王長子 5歲夭折。嘉靖詔戶部派忠實官員協同司禮內侍擇地安葬。戶部選派了林大春。司禮內侍因依附景王,對皇太孫的喪事根本就不放在眼裡,竟以蟒袍玉帶迎接林大春。林大春則堅持素服相見。在相地過程中,司禮要以老王廢冢附葬,林大春認為不敬,堅決反對,“直走紅門,召父老問道,得皇孫祖母竇太皇太戶陵枝附焉”。為此,林大春“揣知內人附景者眾,密以告之徐少傅階”。徐階即用大春之計,奏準“請景王出封就國,人心始定”。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景王離家赴封地德安,避免了一場爭奪太子的內訌。
仕途再遇彈劾
御史耿定向上疏彈劾吏部尚書。因林大春與耿定向和姜寶、王會、胡直過從較密,吏部尚書懷疑林大春等四人為耿定向協從,遂疏請四人外放任僉事。對此,京華輿論深抱不平,號為“四君子”。林大春於1560年(明嘉靖三十九年),出任湖廣江防僉事,取道江西回鄉省親,路遇流賊擾亂江右,廣昌危急,林大春為“調兵卻賊,以保有孤城,昌人德焉”。廣昌圍城一解,林大春即急急南歸,但至家時其母已去世三個月。
1563年(明嘉靖四十二年),林大春居家守制未滿,正值倭寇大舉進犯。倭寇在潮陽城外焚燒民舍,發人冢墓,擄掠一空;又造臨沖之車,環城而攻。林大春力倡距守,與縣令郭夢得招募踏頭兵400多人,入城分布各門,與倭寇對壘,相持50餘日,終於擊退賊兵。在守城期間,分巡張冕也督兵參加防禦,派蕭心為將。蕭心“心謀不軌,首鼠兩端”,被士民擊殺。張冕上書按院陳道基,誣告生員蕭某、鄭某等十餘人“妄殺良民”。林大春聞知異常憤激,立即致函按院,備述原委。陳道基深信林大春所言,當堂燒焚張冕原狀,使蕭、鄭諸生員得以洗雪。
林大春守制期滿,起補河南睢陽陳州道僉事。他“守正執法,不避權貴”,曾將高拱犯法門徒按律處斬。
1566年(明嘉靖四十五年),朝庭“大計”天下,林大春按例回朝。時高拱已復相位,乘機將林大春削職歸里。“士民追送數百里”。越年,隆慶帝即位,河南道巡按顏鯨上疏為林大春辯枉。不久,高拱再度免相,吏部遂起用林大春為廣西蒼梧道僉事。林大春蒞任後,與督撫吳桂芳協同全力整飭兵備。同時,林大春力倡營房改用瓦房,以減少火災。自此,蒼梧兵備為之一振。時兵部侍郎譚綸與總兵俞大猷督軍剿倭於薊遼,慕名擬聘林大春為幕府參謀。林大春不願離開蒼梧,推薦張時。同年,隆慶帝詔封林大春之父為奉政大夫。
1568年(明隆慶二年),林大春改任浙江提學。隆慶為冊立太子,詔令各地選拔諸生入貢太學。林大春集中兩浙生員2000多名,會於武林,挑選了90名赴試,結果“適試首選者六人,余悉高等”,殿閣大臣無不稱異,通令各地今後選取貢士當以浙江為模式。吏部尚書楊博嘉許林大春能力,特為其疏請“晉秩憲副,督浙學如故”。與此同時,隆慶又詔修世宗實錄。林大春在浙江廣泛搜求有關人物,著為列傳若干卷呈進。隆慶批下史館禮官會閱,審議十日,皆無異詞,隆慶也很滿意。為此,林大春“名藉甚,京、省學官馳書使,質疑難者不絕於道”;“吳中人士渡江問業者日益”。有的則邀大春蒞臨講學,為此,林大春足跡遍於兩越。
1569年(明隆慶三年),林大春被免職歸里。當時,楊博被讒罷官,高拱再度起用,併兼掌吏部。在朝浙江籍居要職者,深知高拱對林大春未釋前隙,又記恨林大春對他們所請“一無所受”,所以攻擊林大春所擬試題有譏刺大臣之語,以激怒高拱。高拱的心腹帶頭上書彈劾大春擬題“斷裂經義”,高拱更誣奏林大春“高自標題,樹立赤幟”。於是被罷官。林大春歸時,浙江士子沿途相送,“絡繹不絕”。
林大春回鄉時兩袖清風,只帶回數篋書籍,門生記述他“家居僅立四壁”。1570年(明隆慶四年),其父去世,林大春可以親自為父送終,不禁寬慰地說:“假使當年新鄭(高拱)不復擠予,予安得有今日哉。”
歸鄉潛心著述
在故土,林大春安於現狀,在1572年(明隆慶六年)春,穆宗去世,神宗即位。高拱再度罷相,張居正代。嶺南鎮巡諸公先後有十多人疏薦林大春。有人以張居正奔父喪之機,寄言只要得到林大春“誄辭一章,卿位可立至”。但林大春不為所動,他認為張居正“負才欠學,動多躁妄,必及於難”。不久,張居正果然“以擅權敗”,還被抄了家。
此後在家潛心著述,曾應知縣令黃一龍之請,篡修《隆慶潮陽縣誌》。 後歸老潮陽18年,招收都(今汕頭河浦區等地)當時常有盜賊,當局欲加清剿,極力予以勸阻,使萬餘人免遭屠戮。於1588年(明隆慶二十二年)2月12日離世。 逝世後被崇祀於鄉賢祠。
文學成就
林大春家居近20年,“杜門著書”,“不事乾謁”,“以翰墨自娛”。他的著述頗豐,“門生、故人多求為梓行,先生辭卻之”。他的文章弘博雄渾,奇偉跌宕,談道論政,卓識高瞻,說理抒懷,意超境高。他所寫的詩,“各備諸體,有漢魏風”,運典渾成,矯然脫群。他還“善草書,日埽數百幅,略無倦色”,臨池“求不暇接”,能“得一幅,如獲拱璧”。
林大春主要著述有《井丹詩文集》、《潮陽縣誌》、《瑤草編》等。現所見之《井丹詩文集》二十卷,初刻於他卒後的1591年(明隆慶二十五年),為其子林克鳴所編《井丹集》,共18卷,另有首卷及附錄。1935年潮陽郭泰棣以吳興嘉業堂藏萬曆刊本與林大春遠孫林奮生家藏“舊印祖本”互為校補,移易刪並,重編為《井丹林先生文集》20卷並印行。1980年香港潮州會館董事會以之作為“潮州文獻叢刊”之三,影印發行,成為目前研究者最方便使用的一個本子。
林大春《井丹詩文集》二十卷 ,又稱《井丹林先生文集》,該集為今見最完備之林氏著作。
卷一至卷六為詩,含各體,共約近500題;另有賦3篇。卷七為碑、銘、表,近30篇;卷八為疏、狀、表,12篇;卷九至卷十二為各種序文,約120篇;卷十三為論,10篇;卷十四為傳,9篇;卷十五、十六為書(尺贖),80篇;卷十七為雜著,34篇;卷十八為祭文,27篇;卷十九為“自敘述”;卷二十為附錄(褒賢錄》、《行狀》)等。
林大春版的《潮陽縣誌》,即隆慶版《潮陽縣誌》,人稱其體裁“依悉《漢書》”、“人皆以為有國史之筆”。該部共分十五卷,依次為:建置沿革紀,縣事紀,職官表,選舉表,恩命表,輿地誌,民賦物產志,風俗志,官署志,壇廟志,名宦列傳,鄉賢列傳,列女傳,流寓列傳,文辭志。
從林大春編修的《潮陽縣誌》看出其嚴謹治史學風。志中文字皆有所本,決不憑主觀臆測、牽強附會。依據有三:一取之史籍,二憑文物舊跡,三為親自經歷聞見考證。如在文天祥傳後記:“乃取公所自為記年錄,參諸史傳撮其大者書之。”志中所記文天祥從和平里退兵經麒麟橋至海豐行軍路線等等史料於今特別珍貴,又如記述潮陽縣城抗倭保衛戰、西臚鳳山抗倭戰鬥翔實生動,而在記他親自到西臚鎮古雪岩洞裡所見到的如荔枝果實般的梅果,至今已為罕見,這些都是今天研究鄉土歷史文化生產的極有價值的資料。林大春在縣誌里對屬於民間傳說的諸如神助大峰造橋故事只記為“相傳”,而對於一些未能辨認考證的文物則加以說明,留待後人考證發現。
軼事典故
黃眉童降世啞仔
傳說明朝時,潮陽縣城內有一個林員外,家住林厝大廳。有一夜,員外夢見黃眉童子在他家降世,醒來後,他手摸妻子的肚皮,將夢境講給妻子聽,妻子說還未有孕怎么“降世”。第二天,一老佃戶擔谷來還租,身後跟著一個孩童。這孩童身穿短褲,滿身臘黃,又是個獨眼兒。員外一見就想起夢中的黃眉童,要佃戶將孩童送給他,佃戶說這是個啞仔。員外說:“啞仔也要!”這樣,啞仔就留在林員外家。這就是林大春了。過了幾年,啞仔七、八歲了。一個中午,啞仔和孩子們在圍看人家挖井,有一孩子在井塗中扒出一顆圓圓石珠,竟會閃光,啞仔眼尖,從這孩子手中奪過石珠,轉身就跑,孩子們就追他。半途,啞仔就把石珠含進嘴裡,石珠滑溜,竟吞進里去了。他怕被父母責罵,就躲在家裡,不敢出來。孩子們就在他家門口嚷著要石珠。他母親問明情由就叫出啞仔,要他交出石珠,誰知啞仔開口說話:“我無拿石珠……”啞仔會說了,母親非常歡喜,再細問,才知石珠被啞仔吞進肚裡。大家因他吞了石珠才會說話,都叫他“石珠”。
一目七行背論語
傳說林員外去世後,石珠(林大春)家道落薄,但他仍刻苦讀書,常向鄰居借書,左鄰右舍的書都借讀完了。有一天,他有事上街,見一私人印書攤,就站在攤前翻看了很多書,書攤主人說:“孥仔弟,你是看書,還是嗅書,不要弄髒了我的書!”石珠說:“不會弄髒的。”書攤的主人問:“你看得懂么?”石珠說:“不但看得懂,還會背念,我一目觀七行。”書攤主人不信,隨手拿起《論語》說:“背得出,我全部的書,折三成價給你。”石珠就把《論語》背誦出來,書攤主人很驚奇,向他說了很多好話,送他一套史書。
文名遠揚當槍手
傳說石珠(林大春)的生活愈來愈艱苦了,有時上頓找不到下頓,他還繼續潛心攻讀,鄰居都說他有志氣。有一天,一位朋友告訴他,江西省科考試場,有人代考生作文的事。這位朋友勸說他,不妨到江西走一趟,以濟生活燃眉之急。石珠來到江西考場,果然看到幹這項代入場作文混飯的事,竟大有人在。
這時,石珠的文名,早已遠傳四方,那些混飯吃的文人,一見他出場,害怕三分,其中有一人竟出聯當面嘲笑他:“東鳥西飛,滿地鳳凰難下足。”石珠不甘示弱,迅即應對:“南龍北躍,一江魚鱉盡低頭。” 此人一聽,自知比石珠才短一截,低頭認輸。
考場趣事三二則
後來石珠取名林大春,上京赴試,中進士,後任浙江提學僉事,不久又提為提學副使,曾主考浙江二次。傳說他第一次當主考官時,將一名可中解元的秀才壓為舉人。第二年,這位舉人中進士,朝見皇帝時,見林大春在座,就控告林大春當主考作弊,說:“我的文章可中解元,卻被壓下,而那箇中解元的文章卻比我差,”皇帝問林大春,林大春答道:“他的文章中的群字將君與羊並列,不合朝考體,有欺君之罪。”皇帝派人往查試卷,果有此事。遂於幾年後,再派他到浙江當主考。後人為紀念他,將他家鄉故居的巷道取名“文宗巷”。
幾年之後,一次告假回家探親,偶遇舊梓開科,適值一姓尺的宗師來潮主考。這位尺宗師,恃才傲慢,入潮後獲悉潮州有七賢,很不服氣。他聽說林大春回鄉,就把林大春請來,要他應對。尺宗師搖頭晃腦吟出:“七鴨浮江,數數三雙一隻,”林大春一聽,哈哈大笑,對曰:“尺魚戲沼,量量九寸十分。” 尺宗師羞得滿臉通紅,啞口無言。
記賬教訓勢利人
林大春待人和善,卻疾惡如仇,當高拱為相時,他即辭官歸里。回家後,一次,幾位父老前來拜訪,閒談時,言及河東街雜貨店那位記帳先生,自恃有本事,常欺負人。過了幾天,林大春來到河東街雜貨店前,果然看見那位記帳先生圓睜雙眼,正在嚇叱顧客和夥計,便想教訓他一下。林大春走至帳台前,對著帳房先生說:“老夥計,我想購買你這本賬簿,讓我先看一看‘貨’鮮不鮮”,說著就把帳簿拿過手,一行觀過一行,一頁翻過一頁,然後問:“這本帳簿多少錢?”
帳房先生認出這是林大春,緊張起來,便賠著笑臉說:“宗師爺,別開玩笑,別開玩笑!””林大春好象沒有聽見一樣,吩咐隨行的家童,把帳簿燒了。記帳先生嚇得目瞪口呆,不知怎么說好。幸好,店裡一位長者素知林大春好記性,就指著帳房先生的鼻尖,說:“好好哀求宗師爺,讓他把帳目複述一番” 。
林大春只想教訓記帳先生,就叫他對著眾夥計叩頭道歉,然後,令他拿出新帳本,一款一款邊念邊讓帳房先生記下來。記完了,林大春說:“你把全數核算一下,看看是否對數。”並把總數是幾千幾百幾十元也說了。記帳先生忙拿出昨日記在牌上的總數,核對一下,分毫無差。拜謝了林大春後,再也不敢冷眼待人了。
史籍記載
明.張廷玉《明史》卷九十九.志第七十五.藝文四。
林大春《井丹集》十五卷。
清.順治.吳穎《潮州府志》卷六“林提舉傳”。
家庭成員
據林大春《自敘述》載,其祖先為商紂王的叔父比干,因封於“長林”而以林為姓。比干後代自河南遷江南,散居閩粵,在潮陽砂浦定居的漁川公林仁便是大春之始祖。
林大春父親:奉政公林杉。
林大春母親:陳氏,一生以“潛德懿行”聞知於鄉。她常用“人生必勤苦方可成人”教育子女,對林大春影響頗深。
林大春兒子:林克鳴。
歷史評價
在鄉的林大春一直關注並介入地方和鄉族事務,舉其大者,包括組織鄉兵抵禦“倭寇”、多次干預官府招撫海盜並在潮陽沿海安置“撫民”的舉措、結交地方官員並就地方事務建言、參與公共設施的修建和地方文化建設、編修《潮陽縣誌》等地方文獻等等。其所作所為,本是許多士大夫在自己家鄉都會做的,只是因為正當地方急劇動盪,社會重新建構的時期,林大春作為著名“鄉紳”的舉動,對當地社會具有了影響深遠的意義。
林大春為人操守高潔,為官廉潔剛正。初登進士,首輔嚴嵩即聞其名,欲招致於門下,許以分派優缺,而不願投附。任行人時,奉命出差秦中、泉南,拒卻藩王及大臣金帛饋贈。任睢陳兵備道,執法無私,懲處原首輔高拱不法之親信,其後又曾拒絕為首輔張居正之父撰作祭文(導致後來被罷免官職)。
林大春是明代潮汕七賢之一,有一代名儒美譽。其著作甚豐,有《瑤草篇》、《井丹集》傳世。然而他在《潮陽縣誌》“山川篇”卻附記著:“今所記不過聞見,所及與夫肖生端漸之所考證成書者所為增廣之。”肖端漸是潮陽生員,是該志分校者之一。林大春卻鄭重其事地將其考證成果記上,不把功勞據為己有。林大春這種尊重他人勞動,引用他人著述加以說明,這樣的文德應當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