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2、負責區四套班子和部、委、辦、局的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維護和管理工作。 7、負責區級機關房屋資產的權證管理及有關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指導機關車隊的業務工作。

主要職責

1、負責對全區機關後勤行政工作實施巨觀管理;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本區機關事務工作的規章制度。
2、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編制本區機關事務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區直機關辦公場所的行政事務管理、環境秩序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參與區直機關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做好行政辦公物資的計畫、購置、供應和管理。
4、負責區直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做好區直機關行政經費的供給和管理,並對區直機關日常行政經費的財務管理和預算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受權監管區直機關的國有資產。
5、負責區級機關公務車輛管理,審批汽車的編制、配備、更新、報廢事項;保障區直機關日常公務用車;負責區直機關車輛年檢、年審和牌照管理以及定點維修;負責區直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區級機關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基建計畫、投資控制、維修改造、調配使用,負責基建項目的預決算管理和房地產權籍及檔案管理。
7、負責擬訂區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8、負責區級機關節約資源能源管理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9、負責全區性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
1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 長 李文忠:負責機管局全面工作,分管綜合管理科、國庫集中支付機關分中心和房改工作。
副局長 秘 強:負責基建設備管理、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餐飲會務保障、綠化衛生管理、社會化服務監管和黨建工作。分管基建設備科、機關服務中心、第二辦公中心。
副局長 談慶:負責公務車輛管理、安全保衛和群團工作。分管車輛管理科、機關車隊,協助分管綜合管理科、國庫集中支付機關分中心。

機構設定

(一)綜合管理科
1、負責文秘、信息、勞動人事、檔案及印章的管理工作。
2、負責內部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做好各科室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
3、負責對外聯絡和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協調;負責本局信訪接待和相關議案、提案辦理工作。
4、負責區房改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聯繫協調機關事務工作協會活動等,編寫《松江機關後勤》。
6、負責區辦公中心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區辦公中心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的管理。
7、負責區辦公中心人員出入證、臨時出入證、車輛通行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8、督促和檢查保全隊做好門衛值勤、秩序維持等工作。
9、負責區辦公中心報刊、檔案、信件的收發工作。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長:呂元貴
(二)基建設備科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政策,結合本區實際,擬定區級機關房屋、設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2、負責區四套班子和部、委、辦、局的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維護和管理工作。
3、負責區四套班子和區辦公中心內辦公家具、辦公設備的調配和維修管理工作。
4、協助國資辦,處置存余資產有關事宜。
5、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基建計畫、維修改造、初審等工作。
6、負責辦公中心內(包括第二辦公中心)能源設備及其它相關設備的管理維修工作。
7、負責區級機關房屋資產的權證管理及有關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區級機關節約資源、能源管理工作,推進公共機構節能。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長:孫海濰
(三)車輛管理科
1、負責本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的編制管理及業務指導,參與考核單位車輛年度運行節能情況。
2、負責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新增、更新、轉籍、報廢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3、收集整理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各類運行數據,登錄《上海市公務車輛網路管理系統》進行跟蹤管理。
4、負責指導機關車隊的業務工作。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長:琚正富
(四)國庫集中支付機關分中心
1、根據國家的財政政策和市、區財政法以及工作要求,負責制定相應的財務制度和經費開支標準,做好對機關有關部門財務檢查監督工作。
2、負責編制區直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政府採購計畫;實施財務管理和資金撥付。
3、負責區直機關國有資產的登記、劃撥、歸檔和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區直機關勞動工資統計、匯總,並編制上報報表。
5、配合有關科室做好基本建設經費、政府採購經費、物業管理經費、購置大型設備經費的計畫管理和審核工作。
6、負責局轄機關服務中心和生產經營性單位的賬戶處理和財務內審工作。
7、負責有關財會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任:顧文英
(五)機關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負責管理區機關內部的餐飲服務工作。
2、負責辦公中心物業管理等社會化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檢查、考核社會化服務單位履約情況。
3、負責機關各類會議和重大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
4、負責管理配貨中心、文印中心的日常工作。
5、負責機關小賣部日常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任:陳衛新
(六)第二辦公中心
1、負責中山中路38號院報刊檔案的收發工作。
2、負責中山中路38號院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的管理。
3、負責中山中路38號院內各種車輛的行駛、停放的管理。
4、負責指導、檢查、督促中山中路38號院內保全隊做好門衛值勤、秩序維持等工作。
5、負責管理中山中路38號院內部的餐飲服務保障工作。
6、負責監管中山中路38號院物業管理各單位日常管理工作,檢查、考核社會化服務單位的履約情況。
7、配合基建設備科做好38號院內辦公家具、辦公設備的調配及維修管理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任:朱強
(七)機關車隊
1、負責保障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領導的公務用車。
2、負責調配全區執法單位的聯合執法及區外事辦、合作交流辦的涉外活動用車。
3、做好車隊所屬駕駛員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訓、技術考核等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交通違章、事故等事宜。
5、負責所屬車輛的管理、維修、保養和辦理保險等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隊長: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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