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公路、水路、港口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管理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協調、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收費公路管理及公路聯網收費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
(四)承擔道路、水路、港口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道路、水路、港口有關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指導協調道路、橋樑、隧道、樞紐(站場)、港口、航道標誌標線等交通設施的規範設定和管理工作,參與交通安全設施的設定管理工作。
(五)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路政、運政和港航管理,組織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參與公路、水路和港口有關交通戰備工作。
(七)制定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負責交通運輸智慧型化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技術培訓工作,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公路、水路、港口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公路、水路和港口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朱利民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局長室
運輸科技科(軌道運營管理科)
基建管理科
人事監察科
政策法規科
安全監督科
綜合規劃科
財務審計科
綜合業務科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