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制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景觀亮化、戶外廣告、城市雕塑等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編制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維護專項經費的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及竣工驗收。
4、負責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特許經營單位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城市雕塑、景觀亮化專營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5、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城鎮垃圾處理、城鎮節水等城鎮減排工作;承擔城市防汛、供水、節水、污水處理等職責;負責城市計畫用水、節水器具、集中供熱及燃氣具等綜合管理工作。
6、負責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及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調查處理。
7、負責制定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制定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價格和收費標準。
8、指導、監督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工作;負責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使用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和審批工作;負責城市景觀亮化和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
9、擬定全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城市綠化、生物多樣性和環境藝術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管理;負責城市公共綠地臨時占用、城市樹木遷移砍伐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批和審核報批;擬定城市環境藝術作品設定的布局規劃和技術標準,對市區城市環境藝術作品的設定和施工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公園內遊樂設施、服務網點及其他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編制城市容貌標準,指導全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街道兩側建築物的臨街面裝修改建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臨時建設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從事環境衛生經營性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
11、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停車場、道路臨時停車位的管理工作。
12、組織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行使下列職責:
①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②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3、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業務領導和統一指揮及隊容風紀、執法行為的監督和業務培訓工作。
14、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Ⅰ機關科室: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機關黨辦;財務科;審計科;法制科(案件審理科);執法監督科;投訴處理科;綜合計畫工程科(城市資源經營管理科);市容市貌管理科;園林綠化管理科(環境藝術辦公室);公用事業管理科(安全科、城市防汛辦公室、城市計畫節水管理辦公室)
Ⅱ局屬單位:市自來水公司;市黃河水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園林局;市供熱管理處;市市政工程公司;市城管執法支隊;是市容環境衛生處;市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管理處;市供氣站;市市政廣場管理處;市市政工程設計院;市觀海棧橋處;市燃氣熱力辦公室;市園林工程質量監督站;局汽車隊。
領導班子
局長:陳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