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焦莊遺址

東焦莊遺址

東焦莊遺址,位於肥城市王莊鎮東焦村東。東經116°33′、北緯36°03′,為商周時期文化遺址。1994年3月被泰安市政府公布為第一批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東焦莊遺址長寬各約300米,面積9公頃。遺址文化堆積層2~3米,出土文物有陶鬲足、口沿、深盤豆、短柄豆、罐、紡輪等。村東兩條大溝的溝沿上,每隔10米左右都有一個灰坑,裡面含有獸骨頭、陶瓷片等遺物。1988年6月山東省文物普查隊考查後,確定為商周時期文化遺址。

1973年,東焦村村民盧兆芳在挖壕取土時,挖掘出一座古墓,出土的文物主要是漢代鐵器一宗,有四個大小不一的鐵鼎、鐵犁、馬鎧、一套鐵鏈子。1991年,東焦村趙德祥兄弟二人,在新宅基地挖樹穴時發現一處古墓,墓長3米,寬2米,墓頂離地表土約0.4米,從古墓里挖掘出青銅器一宗,主要有四紐蓋鼎、高足豆、提梁壺、舟、銅鏡、銅戈、銅錢等8大件,另外還出土了兩對佩飾(一對瑪瑙的,一對翡翠的)、一顆放紅光的寶珠(花生米大小,中間有孔)。上述出土文物經文物部門鑑定,確定為典型的商周文化遺物。

1994至1995年間,焦莊西窯場在表層2米深處挖出一個瓷窯,出土了大量陶片。2006年春天,村民趙德祥的鄰居在大門外挖樹穴時,發現一眼水井,井深約7米,井壁全部用長40厘米、寬30厘米的布瓦砌成。經考證確定,東焦村遺址是自商周時代至漢代延續時間較長的古文化遺址。

1992年12月,肥城市人民政府公布該文化遺址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樹立了水泥結構的文物標誌碑。1994年3月,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為泰安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後,肥城市人民政府已改立大理石文物標誌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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