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環境保護局

東海縣環保局位於東海縣城北新區振興北路東側,是東海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基本信息

機構簡介

內設8個職能科室:即人秘科(辦公室)、規劃財務科、政策法規科、環境影響評價科(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態保護科(農村環境保護科)、固廢(輻射)環境管理科、科技科(環境信息科、宣傳教育科)。下設環境監察局、環境監測站、環境科學研究所及6個鄉鎮環保分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環境保護行政措施,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制定全縣主題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縣範圍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預警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全縣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落實國家減排目標任務。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管理,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組織制定和實施污染減排計畫,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國控和省控重點污染源總量核定和排污許可證監督管理。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按國家和省市規定組織審查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實施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源排污情況、建設項目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環境稽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法實施處罰。組織實施排污申報核定和排污收費制度。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對縣核心設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輻射安全及固體廢棄物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廢物及固體廢棄物日常管理和安全處置。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建設和管理環境信息網,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組織編制並統一發布全縣環境質量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規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東海縣環境保護局下設8個科室和環境監察局、環境監測站、環境科學研究所三家單位以及6個鄉鎮環保分局,科室包括人秘科、綜合計畫科、環境管理科、自然生態科、法規科、固廢(輻射)科、環境信息科、應急辦公室。

(1)人秘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擬定局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綜合性報告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檔案管理、保密、保衛、信訪、安全、政務信息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及技術職稱改革。

科室負責人:魯貴齊

(2)綜合計畫科

編制全縣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綠色工程規劃並組織實施和考核;參與編制我縣可持續發展綱要、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污染綜合治理項目計畫;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負責全縣環境保護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環保示範工程的立項,下達投資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歸口管理全縣排污費的計畫、使用和審計工作,編制全縣排污收費財務報表、縣環保補助資金收支預算和縣級污染防治基金使用計畫。負責全局財務工作。管理全縣環境監理、監測和信息、統計工作。

科室負責人:修春懿

(3)環境管理科

組織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草擬和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地方行政措施;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報等級、排污許可證、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行政代執行等環境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後工藝和設備;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環境功能區劃。

負責全縣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組織草擬全縣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地方行政措施;負責審批限額內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並對“三同時”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科室負責人:李新響

(4)自然生態科

組織生態縣創建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農村和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組織草擬和監督實施自然生態保護地方行政措施;組織擬定生物多樣性保護區發展規劃;提出新建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初審意見;監督管理全縣自然保護區;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境保護;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和重大生態環境建設;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保護全縣飲用水源;組織對重大生態破壞事故的調查處理。

科室負責人:仲崇艷

(5)法規科

組織草擬地方性環境保護行政管理規定;組織全縣重大環境問題和環保政策研究;組織推行環保目標責任制;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範、監督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開展對全縣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

編制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環保科研及環保實用技術的推廣;組織推行清潔生產;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負責環保產品、環境諮詢服務,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負責環保科技信息工作;組織開展環境宣傳、環境教育工作。

科室負責人:邱少軍

(6)固廢(輻射)科

科室負責人:韓俊浦

(7)環境信息科

負責全縣環境統計資料的匯總,編寫環境統計年鑑;負責全縣環境信息的手機、處理、加工及管理;負責全縣環境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通過計算機網路為全局各部門和局直屬單位提供辦公自動化和信息服務;負責對本轄區內環保局職工提供環境信息支持,對外開展環境信息諮詢。

科室負責人:王建軍

(8)應急辦公室

科室負責人:苗  壯

(9)監察局

部門負責人:李樹賓

(10)監測站

部門負責人:袁青松

(11)環科所

部門負責人:孫宜華

(12)牛山分局

部門負責人:陳士新

(13)白塔分局

部門負責人:時紅霞

(14)安峰分局

部門負責人:李 達

(15)雙店分局

部門負責人:劉長遷

(16)青湖分局

部門負責人:唐文忠

(17)開發區分局

部門負責人:袁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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