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機構改革方案

東海縣機構改革方案,2019年2月21日,我縣召開縣級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會上公布了《東海縣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東海縣對應中央和省市級機構改革,調整最佳化相應機構和職能。 機構改革後,我縣共設定黨政機構37個,黨委機構10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9個,政府工作部門27個。

職能調整

機構改革 機構改革

機構改革後,將加強縣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根據《方案》,縣委組織部加掛縣公務員局牌子,統一管理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及公務員工作;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加掛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縣委宣傳部加掛縣政府新聞辦公室、縣新聞出版局(縣著作權局)、縣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不再保留縣哲學和社會科學聯合會牌子;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加掛縣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統一管理僑務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方案》,新組建和最佳化職責的機構共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其中組建的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保留縣林業局牌子,將縣國土資源局的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規劃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縣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縣農業委員會(縣林業局)的林業管理職責以及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以及縣環境保護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等整合,不再保留縣國土資源局(縣不動產登記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保留縣規劃局牌子;組建的縣農業農村局對外加掛縣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縣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縣扶貧工作辦公室)、縣農業委員會(縣農業資源開發局、縣農業機械管理局);組建的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職責,縣民政局承擔的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不再保留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同時,我縣還組建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醫療保障局,最佳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審計局職責,重新組建縣司法局。

此次機構改革,我縣與中央和省市機關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有19個,具體包括縣委辦公室、縣委縣級機關工作委員會、縣委巡察工作辦公室、縣委老幹部局、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教育局、縣科學技術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商務局、縣統計局、縣信訪局。

與此同時,我縣還因地制宜設定了縣城市管理局、縣行政審批局2個“特色機構”。其中縣城市管理局加掛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不再保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縣行政審批局將縣政務管理辦公室職責,縣政府相關部門的有關行政許可職責等整合,對外保留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加掛縣大數據管理局牌子,承擔大數據政策制定、開放共享、統籌管理等職責。另外,組建的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還對外保留縣矽產業發展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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