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絢麗夜

東方絢麗夜是一個沒有取得任何著作權和許可的違反原作者的規定的東方Project二次遊戲。由於東方Project原作者是禁止在APPStore上販賣東方Project的二次遊戲的,而且該遊戲所採用的素材與劇情都是抄襲所得,因此這個遊戲是一個徹徹底底的抄襲與非法的侵權遊戲。除遊戲本身構成對『上海愛麗絲幻樂團』原創遊戲著作權的侵犯之外,本遊戲所使用的所有人物肖像和立繪均為諸多東方同人畫師的原創作品。第二百一十八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基本信息

遊戲簡介

“這是一款彈幕飛行射擊類遊戲。精心設計排列方式的幾何形狀彈幕,悠閒自成一派的世界觀與人物,以及切合人物個性的音樂。通過觸控螢幕和重力計來控制角色移動,躲避敵方子彈的攻擊,並用華麗的彈幕擊倒敵人。遊戲可以控制8個不同的角色,每個角色都有獨自的對白劇情,共有7大關卡,每一關的場景和敵人都有各自的特點。角色通過吃power來提升彈幕等級,並且可以放bomb來消除敵方子彈,華麗的擊倒敵人吧!”

著作權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東方絢麗夜》並沒有經過東方Project原作者ZUN的任何許可,就將該作品放置到了商業平台上販賣。該遊戲製作團隊在各種平台以及媒體上並未說明其為東方二次同人作品。其內容完全抄襲《東方永夜抄》,沒有任何原創劇情和人物設定,因此在該作品完全是東方永夜抄的山寨作品。

此外,該遊戲畫面製作也稱不上十分精緻,原先的3D背景都變成了2D,該遊戲的引擎效率、操作感都相當不良。同時,該遊戲開發團隊在未經任何允許的情況下,私自盜用了大量同人畫師的原創作品,使得遊戲在風格上面相當混亂。不過,該遊戲已在iphone上達到了數以萬計的銷量,製作團隊也頻繁出現於媒體,並且甚至引起了日本方面的關注,造成的後續反響越來越大。

不僅如此,BOSS放出的彈幕難度也比電腦上的要難得多,Easy(初月)級別的相當於永夜抄上的三日月級別,彈幕也較錯雜無章,有的幾乎無法躲避。畫面也比較模糊。

侵權簡介

首先,該遊戲是一個東方Project的二次遊戲。不論是角色設定,還是劇情對話、設計,攻擊方式安排,遊戲系統設定,都是完完全全抄襲的東方Project的遊戲——東方永夜抄。東方Project的遊戲的著作權歸『上海愛麗絲幻樂團』所有,而上海愛麗絲幻樂團曾經為東方Project遊戲的一切著作權制定了詳細的規則。所有以東方Project為基礎的遊戲均必須遵守該規則,否則就是違規遊戲,即侵權。

著作權使用節選

不論同人還是企業,與下面的內容相關的二次創作,現階段請允許我叫停。

・委託企業製作動畫的行為

・Xbox360 Indie Games

・AppStore、Android市場的銷售

・超越原作的流通(一般的同人流通渠道)形態的銷售(面向海外的下載販賣等)

・其他過剩的性表現,或判斷其內容中傷特定的個人、團體、人種等我們認為與社會道德良俗嚴重相悖的場合。

侵權分析

使用其商業賺錢截圖使用其商業賺錢截圖

可以很明確的看到,上海愛麗絲幻樂團是嚴格禁止東方Project的同人作品進入AppStore的。而東方絢麗夜這款遊戲沒有得到任何許可,卻擅自將東方Project的二次遊戲放置到了AppStore並且得到了違法收入。情況十分惡劣,而且多次有人勸阻製作方,要求製作方停止侵權行為,但是卻被製作方置若罔聞,侵權行為不僅不停止,反而愈演愈烈。製作方通過遊戲網站,報紙等諸多平台宣傳自己的遊戲,卻絲毫不提及自己的遊戲是二次作品、侵權作品(例如右圖)。

在其他方面,東方絢麗夜的圖片素材是使用的P站諸多東方畫師的素材,而這些畫師沒有任何一個給東方絢麗夜的開發團隊以允許使用的許可。即東方絢麗夜的所有素材都是非法盜用的。

遊戲劇情和對話則是完全照搬東方永夜抄的劇情,沒有任何更改。

而遊戲在人物解鎖、續關、開通關卡等都需要進行錢財支付才可以實現,這已經屬於利用非法的作品進行獲利的行為了,該團隊的行為已經觸犯到了我國法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關於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規定。

補充說明

除遊戲本身構成對『上海愛麗絲幻樂團』原創遊戲著作權的侵犯之外,本遊戲所使用的所有人物肖像和立繪均為諸多東方同人畫師的原創作品。但沒有任何畫師向《東方絢麗夜》開發團隊正式或非正式的授予關於這些作品的使用權。《東方絢麗夜》開發團隊在未經任何許可的前提之下,私自將這些畫師的作品用於商業行為,本身已構成對這些畫師著作權的侵犯。

已經查證確實遭《東方絢麗夜》開發團隊侵犯著作權的畫師包括:

『黃昏邊境』畫師alphes

比良坂真琴

時雨(TOKIAME)

sayori

立羽

RIV

6U

Sign.久

かなん

さくSaku亭

An2A

赤りんご

ま~らいおん

すかーれっと

羽月とけい

名單正在完善中。

刑法節選

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著作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出售區別

一、同人是可以賣錢的,但是同人必須在同人自己的流通渠道販賣。同人和商業最本質的區別就在於是否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而不是是否盈利。

AppStore是典型的商業渠道,不是同人所屬的範疇。所以該作品已經超越了一般同人的範疇。

二、ZUN明令禁止了在AppStore上販賣東方Project作品。該作品與ZUN的規定相牴觸,屬於明確違規。(具體請參看 東方project的著作權使用指南 2011版節選)

三、ZUN曾經有過要求:

禁止直接使用遊戲對話、立繪、ED。

未聲明二次創作報紙截圖未聲明二次創作報紙截圖

而該遊戲直接使用了原作的一切,沒有任何改動。明顯違規。侵犯了東方Project的著作權。

四、該遊戲使用了大量畫師的圖片,卻沒有任何授權就投入了商業使用。屬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五、該作品在各種媒體上出現的時候,完全沒有聲明自己是二次作品。

六、你可以看到是否有商業收入。根據使用其商業賺錢截圖很明顯是有違規侵權收入的。

綜上所述,該遊戲商業化是很明顯的。

後續

《東方絢麗夜》的製作小組於2011年4月22日貼出聲明

感謝給位用戶、朋友對本作的關心與意見,我們認真聽取了各位的建議與意見,做出了以下決定:

1.得益於各位提醒,看到了2011版的著作權指導聲明,也讓我們了解到了新的聯繫作者的方式(上一年發過兩次郵件,沒回應,而找不到其他聯繫方式),我們會儘快聯繫原作,也請各位中日語優良的朋友們能提供語言方面的幫助;更新:已通過新的方式聯繫作者,正等待回復

2.遊戲將逐漸開放被限定的關卡和人物組合,而不再通過收費方式來解鎖~敬請期待喔^_+

3.聽取各位寶貴的意見,不斷修正和完善本作中的bug

再次感謝各位熱心朋友~謝謝

《東方絢麗夜》在App Store重新上架,並採用免費App模式供人們下載,應用程式內購買也一併取消。即便如此,仍然遭到了大部分東方迷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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