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本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依法組織管理全縣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核、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查處違反企業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
3、依法對全縣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經營活動、商品展銷會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4、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5、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6、依法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7、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查處違法契約案件,打擊契約欺詐等行為,調解契約糾紛;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活動。
8、依法對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9、負責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假冒商標案件、商標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標違法案件,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推薦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管理轄區內特殊標誌;監督和指導商標代理、商標評估以及商標民間社團組織的工作。
10、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對所轄工商行政管理所實行垂直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系統的人事工作;管理本系統的財務經費、國有資產、裝備和基建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
12、承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馮健(局長):負責全面工作。
杜平(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企業註冊局、辦公室、法制科、宣傳科、信息中心工作,聯繫州城工商所、沙河站工商所、老湖工商所、新湖工商所工作。
王艷輝(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公平交易局、人事政工科、財務裝備科、紀檢監察室、商標廣告科、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聯繫城區工商所、東平工商所、接山工商所、彭集工商所工作。
趙鵬程(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市場監管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消費者協會工作,聯繫銀山工商所、商老莊工商所、斑鳩店工商所、大羊工商所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東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13個職能科室,2個直屬局和15個工商所。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機要、保密、宣傳、車輛管理、提案、會議組織以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工作職責:
負責局機關檔案、材料的審核把關,指導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辦理縣直部門與縣工商局聯合發文及徵求意見件的會簽;編髮《東平縣工商行政管理簡報》,指導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縣以上領導批辦事項;負責對外工作接洽,做好電話記錄,協調辦理外來人員聯繫事宜;負責局長碰頭會的組織、記錄和局機關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落實;承辦領導臨時交辦事項,做好日常服務工作。
調研工作:負責局領導講話和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全局性綜合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組織召開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起草有關《議決事項》;做好政府系統業務主管部門來文的分辦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工商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制定年度調研計畫,確定重點調研課題,組織督促抓好落實,做好調研報告的匯總、整理並送領導和有關單位參閱,落實好每年的工商行政管理優秀調研成果評比工作;負責全系統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落實。
機要工作:負責黨組會議組織、記錄、《議決事項》整理及督辦工作;簽收、登記、傳閱機要檔案、電報和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來文;負責黨組檔案、傳真電報登記編號及黨組印章、局行政印章的使用管理;負責人民來信來訪分辦、接待及協調處理;負責局機關保密工作;負責對縣委及各部門督查事項辦理;負責局機關綜合文書檔案的管理,接收、保管會計檔案,編寫本局大事記,指導檢查全省系統的綜合文書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發文登記、編號、協調印刷、用印、發出工作,編寫每年檔案彙編。
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宣傳報導工作;組織策劃和組織全局的宣傳工作;負責對全系統的通訊員培訓及通訊報導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選;協調與各新聞單位的關係。
信息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制定全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規劃、計畫、技術方案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系統套用軟體的開發、審定和推廣工作;負責縣局機關辦公現代化的建設、套用項目開發工作;負責全縣系統信息技術人員、套用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及處理工作。
車輛管理:負責全局的車輛管理工作,加強對駕使員的管理,做到隨叫隨到,保證局領導和各科室工作用車。
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各所統計人員做好統計工作,有計畫地對各所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搞好科(室)之間的協調工作,統計報表上報及時、準確無誤,文字分析內容充實,文字簡練,能反映市場的變化情況經常深入基層搞好調查研究,隨時掌握市場行情,撰寫報告,搞好統計檔案管理,統計資料保存完善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準確的數據,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人事政工科
負責全局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及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體制改革、隊伍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許可權管理幹部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工作職責: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及直屬單位管理許可權內工作人員的考察、考核、任免、培訓、調動、交流、政治審查、工資福利、行政獎懲、幹部檔案管理、幹部統計、辦理退(離)休等工作;負責審核匯總全系統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計畫;負責制定全系統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計畫;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接收軍轉幹部、復退軍人及大中專畢業生工作;負責全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老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考試、考核,臨時工的管理工作;負責處理局機關、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方面的信訪工作,落實幹部人事政策;指導全系統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3、財務裝備科
系統財務管理:負責系統財務收支預、決算的匯總、編報和組織實施;辦理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上繳和經費的下撥;負責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反映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對基層所(包括縣局科室)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指導系統內搞好會計核算作。
票據管理:負責制定票據管理辦法;負責系統票據管理,包括票據的發放以及結報、保管和報表等工作;負責系統票據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負責審查、論證系統基本建設項目,提出年度建設計畫,報局黨組和上級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對交通工具、通訊器材、技術設備、計算機信息系統等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建立固定資產台帳和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制度。
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全局行政、事業經費預、決算的編報和收支管理;負責基本建設經費的籌集和支出管理;管理公費醫療經費;負責全局正常經費支出;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局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收繳管理。
系統審計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審計方面的規章制度,強化內部審計監督機制;負責對全系統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定期審計;負責對單位領導、財務科(所)長及主管會計的離任審計;對違反財經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單位,依法進行處罰。
(一)編報收支預算:根據上級具體要求,由縣局會計核算單位編制收支概算。
(二)編報會計報表:將縣工商局基層所編報的月、季、年度各類會計報表,審核、匯總後按要求報市工商局,並據此進行會計報表分析。
4、法制科
組織(擬)修訂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規章制度;組織擬定和實施與工商行政管理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制有關的調查研究;負責監督檢查工商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社會普法宣傳培訓;負責本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賠償工作,協助辦案機構參與行政訴訟工作,並協調本系統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行政複議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東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在通知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15日內向泰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複議:1?對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2?對財產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3?認為侵犯了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而拒絕頒發或不予答覆的;5?申請履行保護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而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6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7?認為侵犯了其他財產權的;8?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可以申請複議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本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法規依據:國務院《行政複議條例》。
5、監察室
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及國家的法律、法規,並對系統內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及時向局黨組請示、匯報工作;配合有關科室,有計畫地組織幹部、職工進行政治學習、法律培訓、廉政教育、增強政治、法制意識進行經常性的執法監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加強案件審理,對違紀案件按規定的程式和方法進行調查處理,保證辦案質量,做到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對受處分的人員經常進行回訪教育,幫助其進步;按時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6、市場契約管理科
依法組織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規範市場交易行為;負責登記註冊各類有形市場;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經營活動、商品展銷會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推行契約示範文本,鑑證契約,調解契約糾紛,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活動;指導本局工商所的市場和契約監管工作。
7、商標廣告管理科
負責全縣註冊商標和《印製商標單位證書》的初審工作;組織推薦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依法申報本縣商標印製單位,監管商標印製行為;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案件;管理轄區內特殊標誌;指導和監督商標代理、商標評估機構以及商標民間社團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管,依法申報廣告經營單位的廣告營業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查廣告內容,進行戶外廣告登記,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工商所商標廣告管理工作。
8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活動;指揮、調度全區12315投訴舉報網路的運行,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
9、消費者協會辦公室
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提高消費者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的能力。開展消費知識教育,組織有關單位宣傳商品或者報務的知識和商品使用技能,為消費者提供諮詢報務。對消費者進行消費意向調查,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商品和報務的質量、價格、性能調查,客觀公正地公布結果,為經營者和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指導消費。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對投訴事項涉及的商品和報務質量問題,可提請法定鑑定機構作出鑑定,必要時提請有關部門和單位作出處理。對消費者投訴進行綜合分析,並將投訴反映的商品和報務問題,及時通報有關經營單位或者部門。參與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商品和報務的質量、價格、安全、衛生、計量等進行的監督和檢查。對涉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必要時可進行查詢。
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先進單位的個人,批評、揭露嚴重兵損害消費者違法經營者。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依法提起訴訟。關消費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理論研究和專題調查,組織和參加有關的學術活動。
10、個體私營企業協會辦公室
一、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會員進行形勢教育和法制、職業道德教育。
二、圍繞黨和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對會員進行社會主義、受國主義教育。
三、組織會員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活動,積極真培養典型,表彰先進,總結、宣傳、推廣先進經驗。
四、組織會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不斷提高他們的生產經營水平和商品質量及報務質量。
五、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其它單位個人之間的糾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六、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情況,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
七、引導、扶持個體私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八、積極開展資金、信息、法律報務活動,為會員的生產經營提供報務。
九、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對個體私營企業的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個體私營業者進行自我管理。
十、興辦福利事業,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關心會員的生活。
十一、組織個體私營企業開展省際、國際間貿易洽談活動和舉辦產品展銷展示活動,引導個體私營企業上規模、上檔次。
十二、建立健全黨、團、工、婦等組織,充分發揮黨團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切實保護婦女、工人的合法權益。
11、信息中心
負責全縣工商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規劃、標準和技術方案的制定;負責計算機網路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商行政管理業務軟體的推廣套用與維護;負責泰安工商信息網網站東平區的開發、運行和維護;負責縣工商局相關計算機等信息設備的管理、維護;通過網路服務平台拓展服務項目,發布網上信息和為企業提供網上信息查詢服務。
地理位置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