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領導班子
局長:陳榮生
書記:易建新
副局長:文國元
副局長:羅富強
副局長:唐元生
副局長:曾海華
紀檢組長:陳貴平
政工室主任:陳爰明
縣司法局自1981年恢復以來,1995年收編,全縣共有司法行政幹警53人,其中局機關16人,轄有16個鄉鎮司法所,一個律師事務所和兩個基層法律服務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依法治理等工作職能。
機構機能
1.根據法務部制訂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制訂本轄區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確定實施方案。
2.監督和指導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管理衡州監獄。
3.監督和指導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市勞動教養所。
4.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刑滿釋放和期滿解教人員回歸社會的管理工作。
5.制訂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編纂普法教材。
6.監督指導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所屬律師事務所。
7.監督和指導公證工作,管理所屬公證處,負責涉外、港澳台公證事務審
8.指導全市的人民調解和司法助理員工作,綜合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
9.指導全市法學教育工作,管理局屬司法幹校、電大法學、法律函授輔導站。
10.參與全市仲裁工作管理,負責全市仲裁委員會的登記工作。
11.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縣市區司法局領導班子。
12.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13.組織和指導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資格考試工作。
14.指導和管理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東安縣司法局嚴格實行“八個不準”
東安縣司法局為認真貫徹落實縣委關於開展“三加強三整頓三提高”活動的決定,我局積極回響,在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召開“三加強三整頓三提高”活動動員大會,並以檔案的形式轉發了《縣委開展三加強三整頓三提高活動》的通知,要求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團結意識、作風意識、穩定意識和服務意識,嚴格依法行政,堅決執行“八個不準”即,不準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執業證、年檢註冊等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枉法;不準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鑑定人員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案;不準司法所工作人員超越職權範圍參與違法行政活動;不準司法行政人員在執行公務時飲酒,不準司法行政人員到社會上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或利用其家屬、其他社會關係從事非法生產
本數據來源於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經營;不準司法行政人員參與賭博活動;不準領導幹部擅自駕駛警車;不準司機違規鳴放警笛。“八個不準”的出台,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職工嚴格遵守,工作作風有了明顯的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