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東勝區體育局是東勝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出台的有關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東勝區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編制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二、負責廣泛深入的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搞好全區學校、企業、機關、農村的各項體育活動;負責開展本地區的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及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
三、負責統一規劃全區體育運動項目,組建、訓練各項目運動隊,參加各級各類體育比賽。
四、負責組織開展體育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推廣、引進體育科研成果,科學指導選材和訓練工作,全面提高運動員技術水平。
五、負責對我區體育市場和公共體育設施進行執法管理。
六、負責指導全區各類體育單項協會的工作,並組織開展專項競賽活動。
七、負責建立和健全我區的體協機構。
八、負責我區體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考核、申報運動員、裁判員等級及教練員的技術職稱。
十、負責接受自治區、市對我區體育工作目標責任制的檢查。
十一、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也各項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綜合協調機關的黨務、政務工作,起著承上啟下、聯繫內外、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銜接作用,負責傳遞信息、研究政策、輔助領導決策,辦理具體事務性工作,為局機關開展工作服務和提供保障。負責機關文秘、機構編制、人事、財務等工作;負責印發各種行政檔案;傳遞和反饋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體育幹部職工、黨員的政治思想和廉政教育工作;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和技術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轄區內的綜合治理和案件查辦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會、共青團、婦女、老幹部等工作;負責體育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體育行政執法工作和組織實施行政複議工作。
(一)承辦局領導的指示和決定,負責局務工作報告和各種檔案的起草、協調、送審、印發各類公文材料。
(二)組織籌備召開各種會議,為領導提供報告和講話文稿資料。
(三)深入各部門調查研究,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做好系統信息及信息交流編髮工作。
(四)負責領導在對外工作中各項事務的辦理。
(五)負責文電、函件、簡報的收發、印刷、歸檔、保密、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六)負責全局人事管理、勞資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負責全局的財產物資及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八)負責機關的安全管理、普法宣傳教育、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
(九)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二、競訓體育管理辦室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研究擬定東勝區競技體育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的設定、布局及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
(三)負責指導和協調全東勝區業餘訓練及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選材工作;
(四)負責東勝區參加省、市運動會青少年部的參賽組織及備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自治區、市運動會和各單項比賽的組隊參賽工作;
(五)負責東勝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各單項訓練基地、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創建和課餘訓練工作;
(六)研究擬定東勝區體育運動競賽的政策和制度,負責對全區競賽工作的巨觀管理、指導以及舉辦、承辦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指導、協調、審批在東勝區舉辦的省、市重大體育競賽活動;
(八)負責東勝區教練員、裁判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及管理工作;
(九)負責三級及其以上運動員等級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負責審定、統計、公布各運動項目競賽成績及紀錄;
(十一)負責給綜合辦公室報送工作信息動態;
(十二)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民眾體育管理辦公室
(一)研究擬訂東勝區民眾體育工作的政策、制度、發展規劃和對鎮街道辦事處的考核辦法;
(二)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動並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
(三)指導、監督和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廣泛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
(四)負責鎮、街道、(村、社區)全民健身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監督實施普通人群體育鍛鍊標準;
(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負責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考核和審批工作;
(七)制定東勝區體育競賽制度,做好參加東勝區民眾體育綜合性運動會的指導、協調工作;
(八)參與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審批工作;
(九)負責上級交辦的大型群體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負責給綜合辦公室報送工作信息動態;
(十一)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體育總會
(一)大力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貫徹執行《體育法》,推動全民健身運動發展,宣傳和發動民眾參與體育活動,促進體育社會化;
(二)對全東勝區體育運動的重大方針、政策、發展戰略提出建議;
(三)領導東勝區各單項協會,支持指導其積極開展工作,交流工作經驗,對所從事的項目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四)舉辦或與有關部門聯合舉辦全區性比賽和體育活動,協助社會各部門、機關、企事業單位所開展的各種體育活動和比賽;
(五)組織體育理論、運動技術等級專題調查研究,促進體育社會化,培訓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積極發揮諮詢作用;
(六)加強與全國各地體育組織的聯繫,溝通情況,交流經驗、指導工作。
(七)負責給綜合辦公室報送工作信息動態;
(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
(一)宣傳貫徹有關體育市場的法律、法規,巨觀調控東勝區體育市場;
(二)擬定東勝區體育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定東勝區體育市場管理措施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東勝區體育市場的管理;
(五)對體育市場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做出查處處罰決定;
(六)負責東勝區體育市場的稽查工作;
(七)負責體育市場經營業主和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東勝區體育經營場所的普查登記、造冊;
(九)負責體育經營許可證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東勝區體育彩票市場的調查研究、管理及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體育彩票在我區的發行銷售工作;
(十二)對東勝區的體育彩票銷售點的管理及新增體育彩票銷售點的合理布局;
(十三)負責給綜合辦公室報送工作信息動態;
(十四)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機構
東勝區體育局現下屬兩個二級事業單位,分別為:一、東勝區體育中心
職能職責
(一)管理和維護東勝區體育場、東勝區萬佳體育館。
(二)組織開展東勝區民眾體育競賽活動。
(三)組織開展東勝區國民體質檢測活動。
(四)普查統計東勝地區體育場地設施。
(五)完成東勝區體育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東勝區青少年兒童業餘體校
職能職責
(一)負責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自治區、市出台的有關體育訓練的政策、法規,按照國家青少年兒童業餘訓練標準,積極開展東勝地區青少年兒童業餘體育訓練工作:
(二)負責代表東勝區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體育比賽;
(三)負責按照所設項目,做好業餘體校的招生與選材工作;
(四)負責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
(五)負責本校教練員的培訓和進修,組織學術交流,推廣、引進體育科研成果,全面提高工作人員的專項技能和業務水平;
(六)負責完成區委、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張愛全(局長) 主持體育局黨政全盤工作,分管財務工作。李向陽(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分管辦公室、群體室、競體室、市場管理辦公室、青少年兒童業餘體校、東勝區網球館。
李文(副局長、體育中心主任)協助局長負責東勝區體育中心的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