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所

杭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所(原杭州市衛生監督所)成立於2000年5月,是衛生監督體制改革中誕生的全國首家省會城市衛生監督機構,是杭州市衛生計生委在轄區內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母嬰保健法》、《獻血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行使衛生監督職責的執行機構。

人員編制

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所長負責制,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獨立核算體制。2005年12月,經上級批准,杭州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實行依照公務員管理。全所現有職工57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54人,大專學歷3人;中共黨員40人。

內設機構

全所下設一辦七科,分別為辦公室、法制稽查科、許可審查科、食品安全標準備案科、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科、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科、放射衛生監督科、學校與愛國衛生監督科。主要職能為:辦公室負責黨、政事務、綜合協調、人事及財務管理、行政後勤、圖書檔案、文秘、工作計畫總結、衛生監督信息、區域網路及信息網路管理等;法制稽查科負責衛生法律事務、案件質量、科研及監督員管理、繼續教育,受理投訴並負責分辦、督辦、反饋;許可審查科負責各類衛生許可證、衛生批准證書、執業許可證等許可項目和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的管理;食品安全標準備案科承擔全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開展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工作;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科負責公共場所、控煙、集中式供水(涉水產品)衛生監督執法;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科負責醫政、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母嬰保健、采(供)血等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非法終止妊娠、非法胎兒性別鑑定等計畫生育監督執法工作;放射衛生監督科負責放射防護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學校與愛國衛生監督科負責學校衛生、愛國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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