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崇煙

杜崇煙

杜崇煙,男,土家族,湖南永順人,在職研究生畢業,1962年8月出生,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2月擔任湘西自治州州長,權傾一隅,因涉嫌受賄犯罪於2007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又因陷強姦女大學生醜聞,同年12月27日被依法逮捕。

基本信息

個人簡歷

杜崇煙 杜崇煙

杜崇煙,男,原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長土家族,湖南永順人,在職研究生畢業,1962年8月出生,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個人履歷

1978.09-1981.07 在吉首大學中文系讀書;

1981.07-1983.10 任共青團湘西自治州委宣傳部幹事;

1983.10-1984.10 任共青團湘西自治州委宣傳部副部長;

1984.10-1986.04 任共青團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委書記,;

1986.04-1988.03 任吉首市河溪鎮黨委書記;

1988.03-1991.05 任吉首市吉首鄉黨委書記;

1991.05-1992.06 任州委辦綜合調研室正科級幹部;

1992.06-1994.12 任瀘溪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1994.12-1995.06 任龍山縣委常委、副縣長(94.09-95.01在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5.06-1995.12 任龍山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1995.12-1997.08 任龍山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7.08-2000.10 任龍山縣委書記;

2000.10-2001.08 任中共湘西州委常委、州委秘書長;

2001.08-2003.04 任中共湘西州委常委、州委秘書長、州委辦主任;

2003.04-2004.02 任中共湘西州委副書記,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長;

2004.02-2007.12 任中共湘西州委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州長

200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罷免杜崇煙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2007年12月10日,湘西州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杜崇煙辭去州長職務,並報州第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備案。

所犯罪行

杜崇煙 杜崇煙

受賄罪

2009年9月30日,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湘西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杜崇煙涉嫌受賄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杜崇煙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追繳被告人杜崇煙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人民幣19萬元、違法所得和不能說明來源合法的財產總計人民幣250.988429萬元。

杜崇煙生於1962年9月,原系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州長、州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因涉嫌受賄犯罪於2007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依法逮捕。 檢察機關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杜崇煙提起公訴,指控杜崇煙在擔任龍山縣縣委書記、湘西自治州州委常委、州委秘書長、州人民政府代州長和州長期間,自1997年至2007年6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給下屬打招呼、召開協調會和招商引資等方式在職務升遷、工作調動、工程建設和礦山開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配偶、胞弟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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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人杜崇煙尚有人民幣195.870512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杜崇煙在擔任中共龍山縣縣委書記、中共湘西自治州州委常委、州委秘書長、州人民政府代州長和州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給下屬打招呼和召開協調會等方式,在職務升遷、工作調動和工程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和夥同配偶及胞弟收受他人賄賂總計人民幣86萬元,個人實際收取賄賂19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在共同受賄犯罪中,杜崇煙利用手中的權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杜崇煙個人及家庭擁有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杜崇煙及相關人員對其中總計人民幣126.478429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為還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發後,被告人杜崇煙有自首和立功表現,可酌情對其所犯受賄罪減輕處罰。

強姦罪

2007年1月22日晚上,大學女生走進了賓館5樓的一個房間,裡面有一個戴眼鏡的中年男子等著。3小時後,他們打開了房門。沒有第三個人知道這個房間裡發生了什麼。

女生叫李晴(化名),是北京大學的學生。中年男子叫杜崇煙,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長、全國人大代表。

數月後,這個州長的北京一夜在中國掀起了軒然大波。就在事件偃旗息鼓、即將淡出公眾視線之時,被當地公安機關及女生家長予以“正名”的這位州長,又突因此事遭遇“雙規”。真相得以揭示,州長並不清白。

州長的衝動

今年21歲的李晴,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縣人。2004年高考,李以湘西州第二名的成績考入北京大學。當年進入該校的4個湘西考生中,還有一個是湘西州州長杜崇煙之子,本身考分並未達要求的他,被以“定向生”的名義錄取。

杜崇煙到北京出差時,一般會抽空看看兒子,偶爾也會請兒子的同學一起吃飯,杜也因此與李晴認識。認識後,杜崇煙對李比較關注,曾當面誇獎李溫柔可人,並說要李做他的兒媳。

回到湘西州後,杜給他的大學同學——保靖縣教育局局長打了招呼,李晴的母親由一名普通的教師,被提拔到了局機關。

2007年1月22日,正在北京出差的杜崇煙通過李母約李晴晚上見面,商量如何幫助他那無心向學的兒子。當晚8時許,李晴如約來到杜在她學校附近一個賓館開的房間。

李晴事後在她那份引起軒然大波的舉報信里說,杜崇煙突然對她表白:“我挺喜歡你的,我兒子不愛你我都愛你了。”按她的描述,這位州長就像一頭瘋狂的野獸,一把把她扔在床上,強行與她發生了關係。

李記住了這箇中年男子的一些細節——反穿內褲,當時背上還有幾個拔火罐留下的印記,紫紅色。

女生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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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晴說,杜崇煙事後還盤算著把她發展成他的情人,並告訴過她:你是一個聰明人,聰明人就會權衡利益得失。但杜失算了。事實上,李晴有一個男友,名叫陳寶亮,正是他讓杜的設計脫離了軌道。

4月初,陳在一些網站上發表題為《[號外]州長(地市級)姦污××大學女生》的帖子。帖稱,“女生沒有敢告訴父母,州長又是州委副書記,還是全國人大代表……警告女生不要說出去。”

李晴稱自己曾和陳商量過不要繼續將事情鬧大,但她此時已經無法控制局面。大一的時候,大她10多歲的陳寶亮“略帶霸道大搖大擺”進入了她的生活。雖然陳是有婦之夫,但李說自己對他幾乎無法抗拒。

網際網路上的大火

僵持形成。面對除了威脅外沒有任何表示的杜崇煙,陳找到了一名記者,期望公開報導此事。

同時,杜崇煙繼續向李釋放著善意,按照他的話來說,他是要營造一個和諧環境。7月7日晚上,杜又開始對李噓寒問暖。此時,兼湘西州編制領導小組組長、掌握人事大權的杜簽發調令,把李的舅舅從保靖縣調入了吉首市。

7月8日晚上,杜在電話里對李深情款款唱了一首名叫《馬桑樹兒掛燈台》的桑植情歌,杜不知道的是,他的深情款款,已經被電話另一邊的錄音機悉數錄下。但李認為杜通話很小心,不可能在電話中承認侵犯過她的事情。

“你沒有抓住他的七寸,他是死都不會承認的。”李把杜比喻成一條蛇。

7月10日,杜赴北京參加會議,次日約見了李晴。在某海鮮餐廳,杜送給李兩件禮物,一個火鳳凰珠寶Pt950鑽石項墜,標價7680元;一隻瑞士美度表,標價2200元,兩件禮物總計9880元。

7月14日,李把杜領到了一個賓館的狹小房間,陳躲藏在靠門處的天花板上,伸出攝像頭,對李杜兩人攝像。

視頻顯示,杜在談話過程中,站起來想擁抱李,一襲紅色連衣裙的李輕輕閃躲,想把杜引到攝像機視野內,好拍下杜的臉部。後來,李主動把手放在了杜的肩上,再次試圖讓杜轉身面對鏡頭,但此時的杜卻主動把雙手放在身後,沒有對李有更多行為。

7月16日,杜離開北京。陳寶亮在北京一些大學論壇上正式拋出一份手寫檔案影印件——李在信箋上寫下了約5000字,敘述了她被杜強暴前後的詳細過程。此帖迅速在網路上流傳,杜崇煙被正式推到了風口浪尖。

開始反擊

7月16日,杜向湘西州公安局報案,稱其在網上發現“××大學女生自稱被州長姦污”的帖子,對他進行誹謗,嚴重侵害他的名譽,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7月20日下午,具有官方背景的湖南紅網論壇,發布了李晴的一份手寫聲明,稱:“文中我親筆書寫的所謂‘舉報材料’乃他人強制要挾所作而非出自我的本意,現此事已移交公安部門處理,不久便會真相大白,希望大家不要妄自揣測相信謠言。”

湘西政府網站很快將這則新聞設定成為滾動的頭條,標題為《××大學女生澄清“州長強姦”傳言》。

7月22日,北京海淀警方宣布《州長(地市級)姦污××大學女生》的帖子已經被證實是謠言,發帖者陳寶亮因涉嫌誹謗已被刑拘。

杜似乎再次力挽狂瀾,轉危為安。

州長被“雙規”

但事件再一次出現了戲劇性拐點。

7月23日,杜被指令連夜趕赴長沙接受調查,次日被湖南省紀委宣布“雙規”。

“這一次,親筆信、錄音和錄像帶等各類證據鎖定杜至少做了一件不道德、違反黨紀的事情。”湘西一名官員稱,“在中央嚴厲打擊官員包二奶的背景下,杜應該受到處分。”

7月25日,湘西州紀委代表省紀委緊急召集州政府副秘書長以上的官員開會,會議宣布了查封杜崇煙辦公室的決定。

當日,龍山縣和瀘溪縣兩名婦女被州紀委送往省紀委接受調查,她們被指長期和杜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其中龍山縣該名婦女被目擊經常來杜的辦公室索要錢財,並發生過爭吵。

匿名訊息源透露,杜在接受調查時,承認了北京那夜和李發生了不正當關係,但堅持說是李在賓館脫光衣服等著他來,不是強暴。

杜崇煙 杜崇煙

被警方聲稱已遭刑拘的陳寶亮出現在李晴的校園,有記者和他取得了聯繫。據悉,沒有證據表明他在網際網路上發布的信息是對杜的誹謗,他很快獲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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