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定額消耗量比例法

材料定額消耗量比例法,亦稱材料定額耗用量比例法,是指以材料定額消耗量為分配標準,在多種受益產品之間分配材料費用的一種分配方法。

定義

材料定額消耗量比例法,亦稱材料定額耗用量比例法,是指以材料定額消耗量為分配標準,在多種受益產品之間分配材料費用的一種分配方法。

性質

材料費用分配方法。

套用

一、計算公式

某種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該種產品實際產量×單位產品材料消耗定額

材料費用分配率=應分配的材料費用÷受益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之和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種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材料費用分配率

二、實例

某企業生產甲、乙兩種產品,共同耗用某種材料1 200千克,每千克4元。甲產品的實際產量為140件,單件產品材料消耗定額為4千克;乙產品的實際產量為80件,單件產品材料消耗定額為5.5 千克。試計算分配甲、乙產品各自應負擔的材料費。

計算分配如下:

甲產品材料定額消耗量=140 ×4=560(千克)

乙產品材料定額消耗量=80× 5.5 =440(千克)

材料費用分配率=(1200×4)÷(560+440)=4.8(元/千克)

甲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 560×4.8 =2 688(元)

乙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 440×4.8 =2 112(元)

合計 4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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