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鍾英

李鍾英

李鍾英,安徽黃山區新明鄉三門村人,先後擔任江蘇省級機關總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省委黨校副校長(主持工作)、省社教工作團副團長等職,1987年離休。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李鍾英,安徽黃山區新明鄉三門村人,1915年在師範讀書時,接受進步思想。1936年畢業後回家鄉在焦村、甘棠、三門等地國小教書。1937年秋結識黃誠,參加其創辦的抗日救亡訓練班學習。並用筆名積極為抗日救國進步刊物--《星火周報》寫稿。1938年3—4月間加入中國共產黨,以國小教員的身份為掩護,積極發展地下黨組織,開展革命工作。1940年10月,奉命撤離,輾轉一個月後,由鹽、阜、淮特委分配開闢老鹽城根據地工作。

任免信息

自1940年2月起,先後在鹽城、鹽阜、蘇北、華中等地工作。1949年渡江後,曾在蘇南區工作。1952年蘇南蘇北合併後,先後擔任江蘇省級機關總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省委黨校副校長(主持工作)、省社教工作團副團長、省高教局主要負責人、省政協文教衛休委員會主任和省政協顧問等職。1987年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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