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迪瑚

清末拔貢,授候補通判。光緒三十年(1904)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攻讀法律、經濟。光緒三十三年回國,創浦城公立兩等國小堂並任校長。次年就任浦城縣勸學所總董、浦城商務分會總理。在日本,他體察明治興邦治國的新政,歸國時,帶回科技書籍及織布機、印刷機(石印)等,在浦城倡辦實業,建桑園,教繅絲,傳授養蜂、織布和石印等技藝。宣統年間,福建設咨議局,李迪瑚當選為省咨議局議員。
民國初建,任軍政府閩省都督府財政部會計科科長。民國3年(1914),回鄉任縣勸學所所長和商務公斷處處長。民國5年,在縣知事鬍子明贊助下,他捐資創建浦城私立中學,為浦城縣第一所中等學校,自任校長,定學制四年,因省不立案,無固定經費,僅一年就停辦。民國7年,任縣商會會長。民國8年,當選省參議院候補議員,後歷任福建省公署咨議、閩北鎮守使咨議、福建陸軍警備司令部咨議、福建第五區菸草局局長。民國12年3月,軍閥鍾世英部在浦城爭奪地盤,迪瑚等7人被軍閥劫持當人質至閩浙交界處,鍾部被繳械放回。此後,旅居上海住花園坊。
李迪瑚置圖書,精書法,研古琴,冶金石,在滬為古琴研究會會員。民國30年回浦城,集古今格言編印《訓俗詩歌》。1952年3月,病卒。李迪瑚平生廣置圖書,建“酌海樓”,藏書達數萬卷。能詩善文,著作有《玄秘導機》、《酌海樓琴言》、《酌海樓琴譜》、《酌海樓詩存》、《酌海樓印譜》、《讀史論略》等15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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