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李貴方,1957年生於內蒙古,1974年中學畢業後擔任中學教師和大隊團總支書記。1978年考入吉林大學歷史系,後在吉林大學攻讀研究生,先後獲得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其間1989年赴英國利茲大學博士聯合培養、1990年赴美國揚伯翰大學博士聯合培養。並於1994年在德國馬普國際與比較刑法研究所從事博士後研究。李貴方碩士畢業後留吉林大學法學院任教,後任吉林大學德恆律師學院副院長、教授。1993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現為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全球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導師,吉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刑法研究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專家委員會委員。
社會兼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衛生部等政府機關的法律顧問,擔任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國家菸草專賣局、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國家電力公司、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煙臺東方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國甲骨文(ORACLE)中國公司、康柏中國公司(COMPAQ)、《求是》雜誌社、《青年文摘》雜誌社等幾十家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擔任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兩院院士的法律顧問。
業務領域
李貴方律師主要業務領域是訴訟,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及仲裁等。主辦過中國企業應訴美國一次性打火機反傾銷案、中經信公司系列經濟糾紛案、原河南省汝州市市長徐中和特大貪污受賄案、原廣東科龍電器董事長顧雛軍虛報註冊資本等罪案、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與香港華閩集團合資糾紛仲裁案,代理財政部應訴行政訴訟等國內外各類訴訟、仲裁案件上百起。李貴方律師同時也主辦或參與企業股份制改造,公司設立、重組、購併,股票、債券發行上市,國際融資等項目數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