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萼昭

李萼昭 1922年出生,湖南省嘉禾縣人。高級律師。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1949年8月參加革命工作,曾任湖南省郴州地區法律顧問處副主任。

主要業績

1948年畢業於廣州中山大學法律系本科,曾任湖南省政府秘書處法制專員、長沙綏靖公署秘書。1949年參加湖南和平起義,後又到衡寶前線策反國民黨駐防衡陽警備部隊起義(國民黨33師師長兼衡陽警備司令李毓芳是其堂兄),不久湘南諸縣市相繼解放,國民黨交警兩個總隊逃竄龜縮在以嘉禾為中心的臨蘭加一帶山區、妄圖做垂死掙扎,李萼昭帶程潛將軍秘函回原籍嘉禾,協助父親李國柱(同盟會元老,廣東大本營任獨立旅長、司令、大元帥府軍事委員,參軍等職)引導地方武裝和勸導交警指揮官郭墨濤總隊長雷中和(郭雷都是嘉禾人)歸順投誠。在保證他們的人身財產安全號召下,嘉禾自衛總隊聽從勸導奉命在縣立中學集中繳槍投誠。受蔣介石在塘村圩空投接濟並封官許願影響,交警頭目棄義背信不接受命令投誠,率部逃竄進入蘭山毛俊圩深山,準備上山打游擊,夢想等待時機配合反攻。嘉禾解放立即成立了縣臨時人民管理委員會。李萼昭任副主任,主持接管舊縣政府和支前繼續對交警做分化瓦解工作,不久,交警在大軍圍剿下在流竄潰逃中被全部殲滅。1950年縣人民政府成立,辦好了新舊交接後返省。後經省推薦去北京中國新法學研究院學習,1951年結業分配到郴縣人民法院任審判員,1954年調文化館工作。1956年律師制度建立後調法律顧問處任律師。“反右”中,曾受到錯誤處分,在社會上從事勞動自謀生活二十多年。1979年平反。律師制度恢復後在幾次公開審理中成為全地區最有名望的律師之一,被選為第一屆省律師協會的理事,郴州地區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1980年司法局新建,李萼昭單槍匹馬建立並擔任了郴縣法律顧問處和郴州地區法律顧問處副主任,並去韶山政法管理學院兼授課程;在地區舉辦各期律師培訓班和多期女幹部法律知識訓練班。1982年帶頭創辦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所、點。1983年省司法廳在李萼昭帶頭創辦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的東波有色金屬礦,召開了全省律師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1988年離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為李萼昭經歷了律師制度新建、夭折和恢復,並為發展我國律師業務做出了貢獻發給了表彰榮譽證書。1989年作為特邀律師還創建了地區經濟律師事務所,並出任主任律師。1983年被評為“郴州地區先進工作者”,1986年評為“全省司法系統先進工作者”。1989年被評為郴州市政協委員先進工作者。1992年被湖南省政府聘為省文史研究館館員。1993年國務院法務部為他頒發了二級金星榮譽獎章。1995年當選為郴州市人大代表。李萼昭同志在戰火紛飛的歲月里,為了民族的獨立和人民的解放,為建立新中國,毅然投身於革命。建國後一貫廉潔奉公,工作積極,愛憎分明,為人正直。敢于堅持原則,不畏權勢,毫不動搖地貫徹執行黨的政策和嚴格依法辦事,多次受到上級的表揚和獎勵,業績曾入編《湖南名人志》和《中華名律師辭典》等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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