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萬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萬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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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萬山,[清]福建仙遊人。陳文弟子。工寫照。一日方攜牋出門,適知縣彭之曇來請,謝以事不應。逕入原令蕭系閎館中,曰:"願為公寫照。"數筆極肖。蕭贈以物皆不受,噉數荔枝而去。《仙遊縣誌》

人物簡介

李萬山,男,1956年12月生,漢族,中共黨員,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省四方坨子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省檢察院檢察技術處處長,省檢察官培訓學院院長,吉林省檢察官培訓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吉林分院)副院長。

2010年5月28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李萬山為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11年1月, 19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任命李萬山為四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6年3月30日,免去李萬山的四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人物活動

2010年11月29日下午,四平市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李萬山在鐵西區委、區政府領導陪同下,帶領市檢察院、鐵西區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來到包保的鐵西區天橋社區進行對接。並與街道和社區幹部、支部書記等進行座談。在會上,李萬山代檢察長強調檢察機關包保社區要形成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要立足檢察職能,提供法律服務,共建和諧社區。

在座談中了解到,社區辦公樓兩個樓宇門因經費緊張,多年失修,存在安全隱患,李萬山代檢察長當即拍板,由檢察機關出資為社區換成防盜門。

會後,李萬山代檢察長來到天橋社區兩個貧困戶家庭進行走訪,送去了大米和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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