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楠[廣東省深圳市委副書記、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

李華楠[廣東省深圳市委副書記、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

李華楠,男,漢族,1959年6月生,安徽太和人,1977年1月參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安徽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現任廣東省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社工委主任、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李華楠李華楠
1977年01月—1980年09月,安徽省太和縣苗集鄉知青;
1980年09月—1984年07月,安徽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習;
1984年07月—1991年0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經濟法規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1年03月—1993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長(副處級)(其間:1991年08月—1992年04月中共安徽省委駐潛山縣社教工作隊副隊長);
1993年11月—1994年01月,深圳市法制局幹部;
1994年01月—1994年08月,深圳市法制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4年08月—1996年02月,深圳市法制局經濟法規處處長;
1996年02月—1997年08月,深圳市法制局局長助理、黨組成員;
1997年08月—2001年08月,深圳市法制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1年08月—2004年05月,深圳市法制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年05月—2005年06月,深圳市政府法制辦主任、黨組書記;
2005年06月—2009年02月,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其間:2006年03月—2006年07月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第46期B班學習);
2009年02月—2010年0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0年06月—2011年1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其間:2008年11月—2011年01月北京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1年11月—2015年05月,深圳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5年05月—2015年06月,深圳市委副書記;
2015年06月—2016年07月,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社工委主任;
2016年07月—,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社工委主任、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
第五屆、六屆市委委員。

任免信息

2015年5月24日,中共深圳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市委常委班子,李華楠當選市委副書記。

2016年7月16日,深圳光明新區幹部大會召開,會上宣布市委有關任免職決定,決定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社工委主任李華楠兼任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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