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明代南京刑部郎中]

李 良真如人,字堯臣,明成化五年(1469年)進士,任南京刑部郎中。任內辦案通達,甚得大司寇器重,諸署疑難案件,均移交其裁決。後出任瑞州知府,瑞地風俗獷悍,好告狀。李到任後,首先釋放被株連者和證據不足者,而嚴治主犯,獄事漸息。時民多棄農離鄉經商不歸,李教民務農,相次復業。年歲遇大災害時即施行長短期貸款辦法,使眾災民皆得生存。有民掘地得窖千金,獻給李良。李說:“此系天惠我民也!”遂會合父老散發眾人。李從政餘暇,常召集讀經書生,宣講疏通分析疑難問題。後因父母喪而歸里。著有《樗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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