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沅陵縣太常鄉沙金灘村原黨支部書記李維紅侵占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結餘款、吃拿卡要。2014年至2016年,李維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縣水利局撥給該村的安全飲水工程結餘款4.94萬元據為己有;以兌現申領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後對半平分的承諾為由,向危房改造戶劉某、趙某索要錢款總計7500元用於個人開支。組織調查期間,李維紅將違紀款項全額退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李維紅,出生於1968年,北京大學副教授。
懷化市沅陵縣太常鄉沙金灘村原黨支部書記李維紅侵占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結餘款、吃拿卡要。2014年至2016年,李維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縣水利局撥給該村的安全飲水工程結餘款4.94萬元據為己有;以兌現申領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後對半平分的承諾為由,向危房改造戶劉某、趙某索要錢款總計7500元用於個人開支。組織調查期間,李維紅將違紀款項全額退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