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梅[新疆伊犁州霍爾果斯市原副市長]

李素梅,曾任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爾果斯市副市長。 2016年11月3日,霍爾果斯市原副市長李素梅貪污、受賄一案,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一審公開宣判。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城鄉規劃設計院院長。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霍爾果斯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

人事事件

接受調查

2015年7月7日, 據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紀委訊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爾果斯市副市長李素梅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公職

2015年9月,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紀委訊息報導,李素梅夥同他人套取私分公款,收受賄賂;違規發放福利,公款旅遊;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重大事項;違反財經紀律。

李素梅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伊犁州紀委、監察局審議並報伊犁州黨委、伊犁州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李素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一審宣判

2016年11月3日,霍爾果斯市原副市長李素梅貪污、受賄一案,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一審公開宣判。

2007年4月至2011年6月,李素梅利用任伊犁州城鄉規劃設計院院長的職務之便,與湯某某通過編造虛假人員及工資表的方式,先後從單位侵吞、騙取公款總計15.6289萬元。其中,李素梅以7名編造的人員名義領取8.2205萬元,用於個人日常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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