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壽[原湖北省雲夢縣文化局局長]

李福壽[原湖北省雲夢縣文化局局長]

李福壽,男,原湖北雲夢縣文化局局長,2011年8月,攜情人私奔14年後,李福壽高調出版了他的《私奔日記》,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基本信息

簡介

李福壽李福壽

李福壽,男,出生於1959年,原湖北省雲夢縣文化局局長。

1997年6月18日,還未離婚、還是在任局長的李福壽,留一封辭職信,拋下老母、髮妻、兒子及老家的一切,和情人小劉私奔到廈門。

2011年8月,隱居14年的李福壽以真姓實名出書講述了他14年來的生活狀況。

私奔經歷

李福壽一家李福壽一家

李福壽現居廈門,與他私奔的是小他13歲的女子小劉,當時也在當地文化系統工作。私奔時,李福壽上有72歲老母,下有13歲兒子,與髮妻已有15年婚姻。
“這輩子,我做得最對、最錯、最離譜、最出洋相的事情就是私奔。”這話李福壽對很多人講過。他說看似很矛盾,卻最能表達私奔後,自己對這一行為的認識。最對,選擇了自己真實的感情;最錯,道德層面上是錯的;最離譜,放棄官職及大好的前途;最出洋相,所有的人看著自己私奔,並討論著、指點著。
李福壽自己對私奔也不認同,當年確有衝動,但不曾後悔,即使能回頭,還是會走這條路,只是對當時莽撞的處理方式不認可。
1997年剛到人生地不熟的廈門,李福壽隱姓埋名,與老家的一切完全斷絕。由於當時未離婚,李福壽在廈門找工作屢屢碰壁,生活非常窘迫,常常有上頓沒下頓。最開始廈門一家國有企業看重他的才能錄用了他,那時單位提供午餐,飯可以隨便吃,但菜只有一份,李福壽每天就吃點飯,把菜留著,再打點飯回家,給小劉吃。
由於身份不明,婚姻沒理清,沒法在國企待著,李福壽很快辭職。1998年他到泉州石獅一家報社當了一年記者。還是因為婚姻,他後來離開又到廈門一家報社工作。直到1999年5月底,李福壽正式離婚並與小劉取得結婚證。隨後,他曾經工作過的那家大型國企接納了他,並通過“人才引進”把他調入廈門。從這以後,他們的生活逐步穩定下來。

出書

《私奔日記》私奔日記

李福壽表示,寫《私奔日記》並出版,是深入分析自己怎么會走上這條路,給這個事件一個真實的面貌。對自己是一種懺悔,這種懺悔融入自己的生活、生命中,是向社會、向親人懺悔;對社會,則是給大家提供一個思考的樣本。
2000年他就在某雜誌曾發表過部分章節,並在網上廣為流傳。由於當時親人不能接受,於是他按下出書念頭。“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自己做出來,我不能再次傷害到其他人尤其是我的親人。”

2010年,李福壽覺得私奔是自己經歷的最出格的人生一大錯事,同時也是人生珍貴的財富,不出書很可惜,於是在和家人商量後獲得理解,就寫了這本《私奔日記》。
李福壽說,自己有記日記的習慣,“私奔日記”是1997年私奔後到1999年5月底釐清婚姻問題之間的尷尬生活實錄。

爭議

李福壽的女兒(左)

李福壽現在的妻女

《私奔日記》上市第一天,定居廈門的李福壽就遭遇了“反小三聯盟”的激烈抗議。成立於廈門的首個“反小三聯盟”有上萬人正在焦急等待加入QQ群,情緒激動。有網友懷疑,“反小三聯盟”或是李福壽妻子開的群,對此,李福壽堅決否認,表示“雖然現在的妻子會用QQ,但開闢這樣的‘反小三聯盟’,實在有悖常理”。

李福壽表示,別人怎么評價他,是別人的事情,自己不在乎,因為活得坦蕩,當官的時候不貪,現在也只是把自己的私奔經歷寫出來,對自己是反思也是對一段過去的總結。
李福壽的母親為他的成長吃過很多苦,可因為自己的出格,讓母親過早離世,最後連送終都沒法到場,這是他一生最後悔的、一直都無法原諒自己的事。
儘管當初在廈門生活得很艱難,很悲慘,母親在世時,也從未中斷寄錢回家給母親、給兒子。現在出這本書的原則也是不傷害、牽涉前妻、孩子和現在的妻子。
也有不少人問李福壽,假如知道私奔後,生活變得窘迫、失去很多,還會私奔嗎?李福壽說,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言,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每個人都不能預知未來,假設是不存在的,如果能預知還走,那就是傻瓜。

生活狀況

雖然現在他還是租房,不過生活得很幸福,夫妻倆有共同的考量,愛人是他真正愛的、也是最適合他的人,孩子也都過得很好。
很多人覺得事業成功是一個男人幸福的標準或是為幸福增加籌碼。曾是局長的李福壽表示,目前的自己並未覺得有事業,只不過是“出賣智慧,養家餬口”,自己認為的事業並不是非得有一個自己說了算的天地、有很多錢。

人物語錄

“選擇自己的生活沒錯,但傷害到別人那就是錯。”

“我把良心放在公眾面前進行拷問。”

“我做了最出格的事,否定的是我的婚姻,但從來沒有放棄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尤其從未放棄對母親、對兒子的責任。”

“經營一家人的健康、快樂、幸福,是我人生最大的事業。”

“我們現在過得很滋潤很快樂,這不是能用金錢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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