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凡烈士

出生於地主家庭。從小受到較好教育,後考入上海暨南大學法學院。其間,受到進步思想影響,對社會和人生產生新的思想。1933年大學畢業,先後在上海江蘇中學、河南育德中學和陝西教養院從事教育工作。繼而,又到國民黨第十二軍校任政工職務。不久,辭職返回吉林家鄉。1945年“八一五”光復後,到吉林鐵路局任農林科長。1947年8月,以到長春吉林師管區混事的名義,與中共長春地下組織聯繫。不久,被提拔為吉林師管區上校軍法處長。與此同時,一個以他為核心,以長春經濟藥房為聯絡點的地工小組也已形成,獲取並轉送了許多重要情報。1948年5月,因敵人查獲一份他書寫的情報遭到逮捕。在敵人“坐飛機”、“灌涼水”、“指釘鋼針”等刑法的摧殘下,志堅如鋼,寧死不屈。1948年6月,被敵秘密殺害於長春南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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