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畲

李畲,唐代監察御史,為官清正。

《朝野僉載》中記載

監察御史李畲的母親為人清白正派。一次,李畲發放奉祿,祿米由差役送到家裡,母親令人按照標準過數,結果多出三石,詢問多出來的原因時,差役說:“御史的祿米出庫時一向不將高出斗口的部分刮平。”母親又問應付多少車腳錢,差役又說:“給御史家送祿米一向不收車腳錢。”李母生氣了,命令差役送還多出的祿米與應付的車腳錢,以此表示對李畲的責備。李畲得知後便追問倉庫官員,並且治了他的罪。各位御史見此情景,臉上都現出羞愧的顏色。(原文:監察御史李畲母清素貞潔。畲請祿,米送至宅,母遣量之,剩三石。問其故,令史曰:“御史例不概。”又問:“車(車字原缺。據明抄本補。)腳錢幾?”又曰:“御史例不還腳車錢。”母怒,令送所剩米及腳錢以責畲。畲乃追倉官科罪。諸御史皆有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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