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煦斯,別名李和初,1910年10月生,湖南省平江縣三市鎮沙段村人。其曾祖父是清朝名臣曾國藩的部下,做過貴州藩台,其祖父也做過清朝官員, 其父另外三個兄弟卻嗜吸鴉片,揮霍家產,家族急轉衰落。其父在湖南法政專門學校畢業後在法院等政府部門任過一般職員。李幼讀私塾,後就讀於平江縣第一高小,因家庭困難輟學,1924年考入省立一中讀書,肄業後任南昌法院繕狀生,堅持利用工作之餘,在南昌江章法政專門學校就讀三年。
人物經歷
1933年李任長沙地方法院錄事,辦理民刑訴訟記錄。1935年5月任澧縣法院繕狀官。1937年4月任邵陽地方法院書記官。1937年8月任武岡縣司法處書記官、主任書記官,加入國民黨,並結識了時任中央軍校武岡分校主任李明灝和武岡縣縣長宋仁楚。1941年9月李任新化縣司法處主任書記官。 1944年3月調漵浦法院工作。同年5月,日軍再次進犯湖南,民族大敵當前,李決定辭職從軍。得知李明灝已任國民黨九十七軍中將軍長,駐於重慶,李欲投奔,遂離開漵浦,將家眷送回老家平江。回家不久,長沙淪陷,交通斷絕,從軍末果,李只得留居鄉村。
1945年春,李被平江縣政府派任安定鄉鄉長兼鄉自衛中隊中隊長,日本投降後離職。 1946年2月任漢口第二區電信管理局人事室代理股長。1946年底宋仁楚任湖南第五區專署專員兼保全司令,介紹李任湖南第五區專署軍法承番員、少校軍法助理員。1948年5月李任湖北鹹寧十六綏靖區司令部軍法處中校檢察官,負責辦理貪污和逃兵案件。1948年8月宋介紹李加入地下民革。1949年4月李隨部由鹹寧經湖南汨羅撤往益陽,經過長沙時再次見到宋仁楚,當時宋任長沙綏靖公署少將高參兼湖南省政府顧問,李遂辭去檢察官職務留於長沙,協助宋仁楚開展迎接解放工作。
湖南和平解放後,李先後任湖南人民軍政委員會秘書兼會計、省政府辦公廳科員、副股長、省人民委員會機關事務局科員。1967年任湖南省革命委員會參事室秘書。1989年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李煦斯2010年1月在長沙去世,享年10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