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洋[黃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海洋,男,漢族,1976年4月生,陝西延安人,1998年7月加入中共,1994年4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 現任黃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8年6月,因陝西黃陵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違法案件受到警告處分。

人物履歷

1994年4月至2003年10月在寶塔區委辦公室工作;

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任寶塔區委值班室主任;

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任寶塔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寶塔區元龍寺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寶塔區姚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寶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寶塔區政府機關黨委書記、政府辦公室主任;

2016年9月至今任黃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人物事件

2018年4月14日,央視《焦點訪談》欄目曝光了陝西黃陵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污染環境一事。陝西省委、省政府對央視報導問題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執法檢查組趕赴現場,查處該企業違法排污情況,督促整改工作。

2018年6月28日,陝西省環保廳通報陝西黃陵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違法問題查處情況。延安市和黃陵縣紀委監委分別作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分的決定,給予黃陵縣副縣長李海洋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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