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德[海口市第九中學原副校長]

李永德[海口市第九中學原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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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德,曾任海口市第九中學副校長。 2016年8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曾任海口沿江中學校長,海口市第九中學副校長。

人物事件

違紀通報

2013年8月,時任海口市沿江中學(現為海口市第九中學海甸分校)黨支部書記劉大勝和時任校長李永德以考察學習的名義組織教職工外出旅遊。2014年11月,劉大勝、李永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

依法雙開

2016年8月20日,綜合報導 據海南廉政網訊息,海口市紀委對市人民檢察院移送的市第九中學原副校長李永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

經查,李永德在擔任海口沿江中學校長、海口市第九中學副校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設備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海口市紀委、監察局審議,決定給予李永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繼續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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