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東陽四歲能作大書。景泰時,以神童薦。內侍扶過殿閾,曰:“神童腳短.”應聲曰:“天子門高。”既入謁 , 命書“龍”、“鳳”、“龜”、“麟”十餘字。上喜,抱置膝,賜上林珍果及內府寶鏹。時其父拜起,侍丹墀下。帝曰:“子坐父立,禮乎?”應聲曰:“嫂溺叔援,權也。”
譯文
李東陽4歲的時候就能寫大楷,景泰的時候,被當成神童推薦(給皇上)。(因為李東陽矮小)太監扶著他走過了皇宮的門檻。皇帝看見了,便說:“神童的腳真短。” 李東陽跟著說:“是皇宮的大門高”,便進入參見皇帝。(皇帝)命令李東陽寫“龍”、“鳳”、“龜”、“麟”十多個字。皇帝很開心,抱著(李東陽)讓他坐在自己的膝蓋上,賜李東陽上林的珍果和宮內的錢幣,那時李東陽的父親已經站起來,在台階下等候命令。皇帝說:“兒子坐著,但父親卻站著,這合乎禮法嗎?”李東陽回答說:“嫂子掉進河裡小叔子去拉她,這是權宜之計。"
注釋
1作大書:寫大楷
2薦:舉薦
3入謁:入殿拜見(皇上)
4置:放
5侍:侍候,待命
6禮:合乎禮節
7既: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