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李東生,男,山東省諸城市人,1955年12月生。1973年參加工作,大學學歷,高級編輯。1978年到中央電視台工作,從事電視新聞采編工作,曾任中央電視台新聞部時政組副組長、政文部副主任、新聞採訪部副主任、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副台長。擔任副台長期間,曾主管《焦點訪談》。
在中央電視台工作期間,曾長期從事黨和國家重大政治活動的採訪任務;參加六屆人大、七屆人大、八屆人大、黨的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鄧小平逝世、香港回歸等一系列重大新聞事件的報導工作。
2000年7月出任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
2002年5月出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2008年3月任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
2009年10月任公安部黨委成員;
2010年8月李東生兼任國家亞運安保協調小組組長;
2011年3月,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副總警監警銜;
2012年11月14日,經選舉當選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2014年2月,被免去公安部副部長職務。
工作相關
李東生參與、出席的活動多與形象宣傳和塑造相關,涉及到公安專業業務層面的並不多。其公開活動多為出席比如公安行動文藝創作座談會;出席“2011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盛典;看望魯迅文學院首屆公安作家研修班學員;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會上講話;在公安大學增援深圳大運會安保工作誓師大會上講話等。
2007年曾擔任中共十七大新聞發言人。
涉嫌違紀違法
被調查
在公安部網站“領導信息”一欄,李東生居第二副部長的位置。
2013年12月20日,中紀委監察部官方網站訊息,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當晚,李東生的名字已從公安部官方網站“領導信息”一欄中撤除。李東生是十八大後落馬的第二名十八屆中央委員,前一名是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
免去職務
2013年12月25日,中央組織部負責人證實,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職務,現正在按程式辦理 。
開除黨籍
2014年6月30日訊息,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原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原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東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
李東生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東生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正式立案
2014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顯示,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公安部黨委原副書記、原副部長李東生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5年8月,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東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