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生[原公安部副部長]

李東生[原公安部副部長]

李東生,1955年12月,男,漢族,山東諸城人,中國共產黨員,上海復旦大學新聞系畢業,高級編輯。第二屆韜奮新聞獎獲獎者。曾任中共中央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副總警監警銜。還曾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副部長等職。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2014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依法對李東生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李東生嚴重違紀問題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開除黨籍的處分。2015年8月,涉嫌受賄被公訴。

基本信息

簡歷

李東生李東生
李東生,男,山東省諸城市人,1955年12月生。1973年參加工作,大學學歷,高級編輯

1975年至1978年在上海復旦大學新聞系新聞專業讀書。

1978年到中央電視台工作,從事電視新聞采編工作,曾任中央電視台新聞部時政組副組長、政文部副主任、新聞採訪部副主任、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副台長。擔任副台長期間,曾主管《焦點訪談》

中央電視台工作期間,曾長期從事黨和國家重大政治活動的採訪任務;參加六屆人大、七屆人大、八屆人大、黨的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鄧小平逝世、香港回歸等一系列重大新聞事件的報導工作。

2000年7月出任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

2002年5月出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2008年3月任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

2009年10月任公安部黨委成員;

2010年8月李東生兼任國家亞運安保協調小組組長;

2011年3月,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副總警監警銜;

2012年11月14日,經選舉當選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2014年2月,被免去公安部副部長職務。

工作相關

李東生李東生

李東生參與、出席的活動多與形象宣傳和塑造相關,涉及到公安專業業務層面的並不多。其公開活動多為出席比如公安行動文藝創作座談會;出席“2011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盛典;看望魯迅文學院首屆公安作家研修班學員;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會上講話;在公安大學增援深圳大運會安保工作誓師大會上講話等。

2007年曾擔任中共十七大新聞發言人。

涉嫌違紀違法

被調查

李東生李東生

在公安部網站“領導信息”一欄,李東生居第二副部長的位置。

2013年12月20日,中紀委監察部官方網站訊息,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當晚,李東生的名字已從公安部官方網站“領導信息”一欄中撤除。李東生是十八大後落馬的第二名十八屆中央委員,前一名是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

免去職務

2013年12月25日,中央組織部負責人證實,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職務,現正在按程式辦理 。

開除黨籍

2014年6月30日訊息,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原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原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東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
李東生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東生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正式立案

2014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顯示,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公安部黨委原副書記、原副部長李東生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5年8月,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東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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