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義

李書義

中牟果農李書義從家帶來100多斤草莓在鄭州街頭叫賣時,遭遇執法人員追趕。 事後,幾名執法人員趕緊上車,但遭到李書義及過路民眾陳廷營的阻攔。 在事發現場,記者首先撥打了鄭州市市政管理執法局投訴電話,對方稱他們“不管這事,只能問區里”。

(圖)李書義李書義

中牟果農李書義從家帶來100多斤草莓在鄭州街頭叫賣時,遭遇執法人員追趕。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導致李書義的手推車翻倒,100多斤紅嫩嫩的草莓幾成果醬,執法人員事後不顧阻攔強行離去。2009年3月10日下午,鄭州市經三路與林科路交叉口發生的這起事件,讓眾多過路民眾議論紛紛。

果農

執法人員跺翻手推車

2009年3月11日下午1時20分,在事發路口西北角,足有上百人圍在一起。人群中,一名男子不停抹淚,旁邊是一輛翻倒在地的手推車和滾落一地的新鮮草莓。

他叫李書義,今年32歲,家住中牟縣姚家鄉,當天他在家摘了100多斤草莓來鄭州賣。中午12時許他推著手推車行至經三路移動公司門口時,遇見一輛白色皮卡、兩輛小拖斗麵包車共三輛“行政執法”車。對方四五名便衣男子下車後,二話不說就對他進行追趕,他沿街右拐至林科路後,對方追了過去。隨後,他掉頭再朝經三路跑時,一名年輕便衣男子一腳跺中車輪,導致手推車翻倒。

事後,幾名執法人員趕緊上車,但遭到李書義及過路民眾陳廷營的阻攔。陳廷營事後說:“當時我質問執法人員‘咋回事兒’,踢翻車的執法人員說‘你幹啥哩,你幹啥哩’,上來就跟我‘扛膀子’,凶得很!”

兩人阻攔無果,執法人員匆忙上車,分頭沿林科路、經三路向西、向南方向快速離去。現場多名目擊民眾均證實,當事3輛車的車身均有“行政執法”標誌。

“現在草莓的批發價5元一斤,零售價8元一斤,這百餘斤草莓值上千元錢!”李書義說,這些執法人員始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車牌號也被車上所拉的暫扣物品遮擋住,他們都沒有看清。

無奈

多個部門“不管這事”

“哪有這樣執法的?還有沒有規矩了?賣草莓就是再違法,也不能跺翻車啊!”對此事件,現場眾多民眾都很氣憤,並認為執法人員應該對果農鄭重道歉,賠償損失。

在事發現場,記者首先撥打了鄭州市市政管理執法局投訴電話,對方稱他們“不管這事,只能問區里”。

金水區城管執法局舉報電話工作人員說,這事也不歸他們管,但稱可向豐產路街道辦投訴。記者又詢問了豐產路街道辦,對方稱也不是他們轄區的。最後,記者撥打了鄭州市市長熱線,對方稱李書義可通過信訪、訴訟兩種途徑解決。

2009年3月11日7時30分,已將車扶起,但草莓大多爛掉了。對反饋的部門說法,他感到很無助,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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