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昱[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

李曉昱[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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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昱,女,漢族,1971年8月14日出生,中共黨員,法學碩士,1993年7月從鄭州大學畢業分配到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現任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

基本信息

個人生平

該同志十六年如一日,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清正廉潔、紮實工作,在平凡的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績。特別是2002年擔任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合議庭審判長以來,審結各類案件1012件,其中智慧財產權案件797件。2002年以來,她先後榮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授予鄭州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鄭州市遵守職業道德十優標兵、鄭州市第二屆"十大傑出衛士"、鄭州市第三屆綠城衛士、鄭州市第四屆"十大傑出女性"、河南省法院系統"爭當人民滿意的好法官"活動先進個人、河南省三八紅旗手、河南省巾幗建功標兵、河南省第一屆十傑女法官、河南省優秀青年衛士等榮譽稱號,並獲得鄭州市、河南省五一勞動獎章和河南省五一巾幗獎。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女法官稱號,被全國婦女聯合會授予全國巾幗建功標兵稱號。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稱號。

勤學苦練 勇挑重擔

鄭州中院擔負著河南省70%以上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審判任務。2002年,李曉昱擔任了該院民三庭智慧財產權合議庭的審判長,面對新的挑戰,她迎難而上,勤奮鑽研業務,利用中午午休、晚上孩子睡覺以後等點滴時間想方設法學習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判例、國際公約和條約,並考取了鄭州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進修班進行系統學習,堅持不懈地學習,使她很快勝任了新的崗位。
智慧財產權案件新問題、新情況多,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李曉昱要求自己儘量蒐集全與案件有關的政策法規、學術理論動態,近似的判例和相關技術領域的信息資料,並關注時代發展脈搏,以使自己能對案件作出準確的評判。2002年以來她審理了河南省第一例專利設計人署名權糾紛、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計算機軟體糾紛案、域名糾紛案、音樂電視著作權糾紛案,作出了河南省第一例商標禁令、專利禁令,審理了宇通馳名商標認定案、著名現代豫劇《朝陽溝》署名權糾紛案、華納唱片公司著作權侵權案、金利來商標侵權案等一批受到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案件。2005年她審理了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訴鄭州錢櫃、真愛、月亮灣等鄭州知名的七家KTV廳的音樂電視著作權糾紛案件,作為一種新類型案件,當時許多問題法律尚無規定。尋求一個能夠照顧各方利益、促進文化發展傳播的平衡點是案件處理的關鍵和難點。在審理中,她蒐集了大量關於音樂電視諸如新聞報導、學術文章、已作出的判決等信息資料,並詳細了解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收費標準、KTV廳的經營面積、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曲庫的庫存曲目、涉案歌曲的創作成本、流行狀況、海外的收費標準、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審理案件的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作出了判決。判決後雙方均未抗訴。她又依據審判實踐撰寫了《音樂電視著作權案件審理中的有關法律問題》的論文,在第八屆全國部分省市智慧財產權理論與實務研討會上被評為優秀論文並做大會發言,並被《人民法院報》刊發。
紮實的理論功底和對知識的不斷充實更新使李曉昱在審理案件時能夠大膽實踐、勇於探索。2002年以來,鄭州中院受理了135件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受理案件的數量約占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的六分之一。但我國對品種權的法律保護還處於探索階段,許多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李曉昱就把此類案件作為自己碩士論文的研究方向,寫出了《植物新品種的侵權判定》的碩士論文,並結合審判實踐,寫出了《審理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的調查報告》,該文被國家核心期刊《法律適用》刊登,在文章中確立了品種權侵權損害賠償等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的處理原則方法。依據以上原則該合議庭對此類糾紛判決了26件,有20件當事人服判,未提起抗訴,並有一部分自動履行了判決,還有100多件案件,通過耐心細緻的工作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定,以調解撤訴的方式結案,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她提出的這些處理原則後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確認。她總結撰寫的關於此類案件的審判經驗在全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會議上作為典型經驗進行了大會發言。

秉公執法 一心為民

司法公正是要當事人從裁判的結果和過程中感受到平等、客觀、公平。李曉昱在審理黃河租賃有限公司訴洛陽新安陶瓷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契約糾紛一案中,由於被告是外地當事人,對鄭州中院能否公正處理表示出懷疑,情緒比較對立。李曉昱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嚴格依照法律規定,整個案件的審理程式公正嚴密,使得當事人無可挑剔。判決文書也論證嚴密、說理充分。宣判後,被告感慨地說:"李法官,雖然我們敗訴了,但我們信任鄭州中院的執法公正。" 李曉昱就是平等地對待每一方當事人,認真地審理每一起案件,她給予當事人以法律和法官的公正,當事人還給她對法官的信任和對法律的尊重。
司法公正的目的,在於促進社會和諧。作為一名法官,在審理案件中,不能僅僅就案辦案,還必須充分考慮辦案的社會效果,講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最佳統一。訴訟調解是化解矛盾、息訴止爭、解決糾紛的重要手段。該同志在案件審理中堅持多做調解工作,注意平衡各主體之間的利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最大限度的追求好的社會效果。這些年,她審結案件調解率都保持在50%以上。在調解案件時,她不僅依法,更是在用心,在她身上,法律不再是冷冰凍的代名詞,而是一份和諧,一種溫情。2005年年初,她審理了一農民作家訴某縣政府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原告因其5000字的作品被政府以低於他人作品的價格使用而不滿,為了這件事,原告已經過了五年的上訪、訴訟,思想極為偏激。在這次訴訟中提出了高達50萬元的索賠數額。為了有效消解當事人的怨氣,李曉昱付出了極大的耐心細心和誠心進行調解。每次和原告接觸,李曉昱都花費大量時間認真傾聽她的陳述,讓她把所有的委屈、不滿甚至憤恨釋放出來,從無厭煩。面對原告對調解方案的多次反悔,李曉昱告誡自己一定要堅持,一定要讓當事人體會到法律的溫情,讓自己看到當事人發自內心的笑。原告聯繫方法是一部經常關機的手機,經常聯繫不上,李曉昱就以寫信的方式給原告講人生的態度,講法律的原則和規定,給她寄有關人生感悟方面的好文章。後來原告說:李法官能不能單獨來我家跟我聊聊。面對一個既偏激又敏感的當事人發出的邀請,領導著實為李曉昱的安全擔心,但李曉昱想也許這就是案件的唯一轉機,必須去。她就帶著著作權法和近似的判例來到原告位於偏僻農村的家中,耐心細緻地給原告講立法本意、講法律精神,講全國各地的判例,談了一上午,原告最後說:"李法官,我是一個社會底層的人,沒有人看得起我。你今天肯來我家中跟我講,我才相信你是真心為我著想,你說什麼,我都聽"。李曉昱又從大局等角度給政府做工作,促使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並及時清結。原告臉上也終於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無欲則剛,無私則正"。法官不能做金錢的奴隸,只有保持兩袖清風,才能肩擔道義;只有無欲無求,才能公斷是非。李曉昱在審理一起技術契約糾紛中,原告先送來茅台酒、鑽戒,都被她退回。案件二審結束後,當事人送來二萬元現金說:"案件二審都結束了,和你沒有任何關係了,收下我們這份感謝吧"。李曉昱還是拒絕了,並說"贏了是因為你有證據,有法律依據,是應該的,要感謝就感謝法律吧!"在李曉昱辦案的十年時間裡,拒吃請不計其數,拒收現金、禮品折款數萬元,她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樹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潔、一身正氣的良好形象。

愛崗敬業 無私奉獻

十六年來,李曉昱無論是擔任書記員、內勤、審判員還是審判長,始終以高度的責任感和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乾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精一行。內勤工作繁雜、瑣碎,工作量大,不出成績,李曉昱一乾就是六年。六年間,她從未流露過厭煩情緒,工作始終認真細緻,案件的登記管理、司法統計中從未出過差錯,還投入了大量精力建立了庭里的行政檔案、法律文書檔案,使庭里的檔案管理科學化、系統化。在擔任審判長後,她更是忘我工作,精益求精,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對事業的執著追求中去。她所在的合議庭每年審結的案件在200件左右,平均每天就要審結一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除需要送達相關的法律文書、開庭、合議外,往往還需要財產保全、證據保全、還有很多案件需要勘驗、審查管轄權異議、審查中止申請、追加當事人等等,複雜案件甚至開庭就要連續開三、四天,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為了提高效率,她把案情相對簡單的案件安排在一起,最多的一天,安排了六個庭審。持續長時間的坐庭,使她的小腿時常淤腫,腰椎、頸椎時常疼痛,但她沒有因此而休息一天、耽誤過一次庭審。上班時間工作安排的滿滿的,而法律文書的起草,修改審批只能在八小時之外。很多案件法律文書的審閱都是在哄孩子入睡以後進行的。為了工作,她犧牲許多業餘時間,也愧對了許多親情。1997年底因工作的繁忙、極度的勞累使一對雙胞胎未能來到人間。隨後而至的小女兒是她的摯愛,她卻無暇給她更多的關愛。晚上回到家中,給孩子講故事,可講著講著,就講成了判決書的內容。孩子早已習慣於她的加班、出差、在家工作。孩子三八節給媽媽賀卡上寫的話就是希望媽媽別那么忙,多休息,別那么累,多陪陪甜甜。
做一名法官是李曉昱兒時的夢想,也正是這份執著與熱愛,使她無怨無悔地在平凡的工作默默耕耘,以自己的言行詮釋著法律的真諦,展現著新時期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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