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標兵]

李方,男,職業是公務員,現任重慶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檢察官,曾獲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標兵榮譽稱號。

人物經歷

重慶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檢察官,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

主要事跡

起草了新《刑事訴訟法》出台後重慶首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實施辦法,曾獲得第三屆重慶市偵查監督業務競賽十佳偵查監督檢察官第一名,並獲得“最佳案件匯報與答辯獎”;他代表重慶參加了第三屆全國偵查監督業務競賽獲得第8名;他還榮獲“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標兵”稱號。

工作案例

2011年7月,李方承辦了一起生產、銷售假藥案。過某等3人對醫藥、醫療一竅不通,卻承包了某醫院的泌尿科,裝模作樣地給患者開處方。

更令人震驚的是,他們將成本不到1元的原藥冒充性病特效藥,分別以1000餘元、200餘元等價格暴利銷售。

該案進入審查批捕階段後,李方負責訊問。嫌疑人反常地極為配合,完全是一副“坦白從寬”的態度,可李方卻總感覺三人在某些關鍵點閃爍其詞。

靜下來梳理了所有細節後,李方看似極不經意地問了一個問題:“你們這么大的進貨量就憑這一個醫院‘吃’得下嗎?”

對方聞言一震,低下了頭。原來,他們還以同樣的手法承包了另一家醫院泌尿科生產、銷售假藥。至此,案件取得了意外的突破性進展。

審查中,李方一一核對證據時突然又發現一個重要的問題:既是造假藥,另一家醫院的那些假藥瓶子和包裝都到哪裡去了?沒有這些,將是證據鏈上的重大瑕疵。

原來該團伙制假後將所有藥瓶、包裝集中在一起,打算扔進垃圾堆銷毀證據。辦案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及時提取了這些重要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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