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述
李文和於1974年成為美國公民。他是華裔科學家,曾在美國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為加州大學工作。他於1999年被指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竊取了關於美國核武庫的機密。在調查員收回這些最初的指控之後,政府進行了一輪新的調查並以不正當處理內部資料的罪名控告李文和。2000年,李與美國聯邦政府達成訴訟協定:他對一項罪名認罪,政府收回其他58項指控並將其釋放。人們將李文和案與德雷福斯事件相比較。一些人認為李案是個教科書式的樣例,反映了當政府和媒體聯合起來對付一個個人時能造成的巨大傷害。
2006年6月3日,美國聯邦政府和五家媒體組織(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紐約時報、美國廣播公司和美聯社)宣布他們會一起向李文和支付一百六十萬美元,以解決李對政府侵犯其隱私的指控。
人物檔案
姓名:李文和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39年12月21日
籍貫:台灣(於1974年歸化為美國公民)
學位:博士
職位:美籍華裔科學家
畢業院校: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學士,德克薩斯農工大學
重要事件:1999年被指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竊取了關於美國核武庫的機密;
1964年赴美深造;
1978年進入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工作,是一名流體動力學專家。
犯罪嫌疑
李文和出生於中國台灣,1964年赴美深造,時年24歲。他於1970年獲得得州農工大學機械工程博士學位,1978年進入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工作,是一名流體動力學專家。
1982年,在一次被竊聽的錄音談話中,李文和表示願協助加州勞倫斯利佛莫爾國家實驗室一位來自中國台灣的華裔美國科學家,此人是一個代號“老虎陷阱”的美國政府調查行動中被偵查的嫌疑人物。
1986年及1988年,李文和與他的妻子文飛洋前往北京出席會議。文飛洋在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擔任秘書和資料輸入工作。回美國後,文飛洋向聯邦調查局及中央情報局匯報她在中國見到的科學家,但李文和回來後卻沒有提出類似的報告,這使他受到進一步的懷疑。
1999年,李文和被逮捕入獄,9個月後,李文和因處理武器機密不當等59條罪名受到起訴。2000年9月14日,歷時1年半的“李文和間諜案”終因控方的證據不足而草草收場。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帕克在宣判李文和當庭被釋放的同時,向李文和連連道歉。
其後遭遇
1999年3月,美國能源部長理查森下令解僱李文和,稱其觸犯安全條例。
1999年3月下旬,美國《紐約時報》率先報導李文和案。
1999年4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駁斥“核間諜案”,稱其純屬無稽之談。
1999年5月31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啟正發表談話,駁《考克斯報告》。
1999年7月16日,趙啟正再駁《考克斯報告》,批駁及澄清該報告在核武器製造等方面對中國的歪曲和攻擊。
1999年8月,美國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前反諜報活動部主管費魯曼接受採訪時承認,調查人員缺乏李文和泄露核機密的證據。
1999年9月10日,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發表聲明,對該實驗室三名負責人進行紀律處分(包括凍結薪金、發申斥信等),因為他們錯誤地指責李文和從事間諜活動,並對此進行無謂的調查。三位受處分者分別為實驗室前反諜報活動部主管費魯曼、組長克雷格和實驗室前負責人赫克。
1999年10月,美國聯邦調查局擴大所謂“間諜案”調查範圍,並審查從1984年至1995年協助設計、製造和維修W-88核彈頭的數百名核科學家、物理學家、工程師、海軍人員等,調查他們是否泄密。
1999年10月,美國《洛杉磯時報》發表題為《政府欠李文和一個道歉》的專欄文章,強烈批評美政府不顧事實根據,對李文和進行政治迫害。
1999年11月,李文和再次申辯自己清白。
1999年11月初,美政府決定不尋求以間諜罪起訴李文和,因沒證據表明他有意傳遞核機密,但傳媒稱阿爾伯克基的聯邦檢察官約翰-J-克里可能以處理機密情報粗疏大意為名起訴他。
洗冤昭雪
2006年6月2日,時隔6年的李文和訴訟案塵埃落定,李文和與美國聯邦政府及美聯社、《紐約時報》等五家報社達成和解,美法務部和能源部共支付李文和89.5萬美元,美聯社、《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和美國廣播公司集體支付李文和75萬美元。
六年前,李文和平白無辜地被懷疑為間諜,不但遭到關押,甚至連隱私權都沒有。這場案例鬧得沸沸揚揚,對他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而現在,雖然達成和解,但可以認為是他的勝利!
美國陰謀
在這件事的背後,則反映了美國人對中國極度戒備的本性,始終認為中國是他的威脅者。甚至疑神疑鬼地到了神經質的程度。
一年前鬧得很兇的歐盟對中國解除武器禁運的事,就是在美國的干擾下,不了了之。甚至,他現在千方百計地企圖干涉俄羅斯,禁止對中國銷售武器。
美國對中國的封鎖,簡直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各方各面都要干涉,時不時就來個什麼制裁、經濟封鎖。在平常的一些對中國的技術材料出口,更是雞蛋裡挑骨頭,容不得有一絲所謂的高科技技術材料出口。甚至連正常的技術交流也要阻止,就怕中國突然偷了他的什麼技術。在他們的眼中,中國,似乎比魔鬼還可怕。
美國不斷在中國面前揮舞著他的“大棒”,千方百計地阻擋中國科學技術的進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有自主創新,自強不息,才能突破他的攔阻,獲得勝利。
案件內幕
揭開李文和案件的機密內幕。隨著美籍華裔科學家李文和案的昭雪,聯邦檢察官蘭迪·貝洛斯近日再次披露李文和案中某些被法務部劃為“機密”的內幕,揭露了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如何因玩忽職守而製造冤假錯案。他認為:“李文和案是錯誤司法調查的一個範例——一個使重要的反間諜案無法進行下去的範例!”
替罪羔羊
調查特工竟不知李文和“何許人也”。1994年4月,FBI已“嗅”到了苗頭,並下令阿爾伯克基的FBI辦公室著手調查“核機密泄漏”事件。但此後3年間,接手這起“間諜案”的特工根本不知道李文和究竟是“何許人也”,他們對中央情報局(CIA)的檔案一無所知—檔案中“詳細介紹”了這位華裔科學家熟悉W-88核彈頭的原理,並涉嫌泄漏有關機密。1997年12月,FBI把“監視鏡頭”聚焦到了包括李文和及其夫人希爾維亞在內的一系列“嫌疑重大者”。但1999年3月—接到命令後的15個月,阿爾伯克基的官員才懶洋洋地撿起了這一案件,並順便挑了個“替罪羔羊”—李文和。
小打小鬧
調查者都是“兼職特工”和“新手”。自李文和“間諜案”立案偵查後,在長達4年的時間裡,一直都是由一些個別特工負責調查,而且他們還不是專職——有時,他們還得忙於一些諸如搶劫之類的案件。在阿爾伯克基的FBI辦公室看來,李文和案與那些“小打小鬧”的案件沒有什麼區別。
1996年12月,FBI華盛頓總部最初派往阿爾伯克基“協助”調查李文和案的兩名特工都是剛剛出道的新手。一名檢察官後來描述自己與第一名特工合作時的情況說:“與他合作,簡直就像趕著一頭死驢推車。”而另一名檢察官在回憶自己的經歷時說:“他簡直就是一個廢物。”然而,這一案子被“死驢”和“廢物”胡對付長達數月,華盛頓高級官員居然毫不知情。
無證可查
調查進行1年多,FBI局長卻渾然不知。為了“指證”李文和確實犯有“向中國提供核機密”的所謂“間諜罪”,有關部門需要提供李文和傳送機密的“郵件封面”的影印件。但是,要獲得影印件而又不“侵犯隱私權”,調查者需得到上級的批准。單單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例行公事程式,調查者居然等了整整3個月!
當然,與FBI對待能源部“間諜”報告的態度相比,這種“工作拖沓”的陋習簡直不足掛齒。能源部是李文和案的始作俑者。1995年,能源部的前反情報主任諾托拉·特魯洛克單憑一個叫“志趣相投的分析小組(KSAG)”的所謂報告,就將李文和揀出來作為審查的間諜對象,並向FBI提供了有關“李文和犯有間諜罪”的材料。但就是如此一份關係整個案件的重要“報告”,參與案件調查的官員和特工居然不屑一顧,想當然地就把“間諜罪”等59條罪名扣在了李文和的頭上!
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FBI局長路易斯·弗里赫直到1998年底才得知下屬在調查一個叫做李文和的華裔科學家——此時,李文和案已經展開調查有1年多了。像1996年調查李文和“郵件封面”的命令,居然全是由他的下屬一手操作的!
欲加之罪
FBI“令美國全國蒙羞”。KSAG的所謂報告“依據”是:雖然中國近幾年來核武器研製進展突飛猛進,但“中國若單憑自己核科學家的力量是根本完不成三級跳的,因此,這裡必定有美國技術在助威”。台灣出生的核科學家李文和曾專門到過中國,與中國核科學家進行過研討與交流,加之他還有“接觸、下載和轉移絕密情報的便利條件,完全有可能將美國最尖端的核武器技術資料透露給中國”。
就這樣,這份主觀臆測的報告使李文和成了諸多“懷疑對象”中的重點,FBI“毫不質疑、毫不猶豫”地接受了能源部的結論。至此,李文和案從一開始就誤入了歧途。FBI在審理此案中所表現的不負責任的態度,不僅“令美國全國蒙羞”,更讓人們聯想到前不久FBI丟失武器、電腦乃至機密信息等內部管理不善的問題。8月13日,美國法務部終於還給了李文和清白,“批評”美國聯邦調查局玩忽職守、製造冤假錯案。FBI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已經大打折扣,真正陷入了被動,譴責之聲不絕於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