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先

李振先,1941年7月生,廣東潮安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湖北省鄂州市政協副主席,高級經濟師,鄂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基本信息

1941年7月生,廣東潮安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湖北省鄂州市政協副主席,高級經濟師,鄂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65年9月~1966年10月任蒲析縣和平公社四清工作隊隊員,1966年11月~1969年2月任湖北省外貿局政治科科員,1969年3月~1973年3月任湖北省革委會專案辦公室科員,1973年4月~1976年5月任湖北省政法辦公室科員,1976年6月~1979年12月任湖北省出口商品包裝公司辦公室副主任,1980年1月~1982年11月任湖北省政法委員會調研處副科長、科長,1982年12月~1989年2月任湖北省政法委員會調研處副處長、處長,1989年2月~1994年8月任鄂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1994年8月~1998年3月任鄂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副市級),1998年4月至今任現職。他能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時事政治、政協章程和黨的方針、政策,有一定的馬列主義水平和領導藝術及才能。在政協工作期間,能領導市政協委員積極參政議政。勤奮工作,廉潔奉公,顧全大局,維護團結,堅持實事求是,不謀私利,能密切聯繫民眾,熱心為人民辦實事,作風正派、民主,自覺地接受人民民眾的監督和批評,深受市政協委員的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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