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李應林6年赴美國留學,10年獲奧柏林大學文學士學位。回國後仍任青年會學生部幹事,不久,兼社會服務部工作,再兼青年會中學校長。
14年,升任廣州基督教青年會總幹事。任內,曾組織廣州基督教會辦的學校學生投身平民識字運動,開展社會服務;被邀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出席在檀香山召開的“太平洋國交討論會”;“五卅”慘案事發,發動教會學校學生開展抵制日貨;“沙基慘案”發生,親到現場蒐集罪證,寫成《六月廿三》一書,譯成英文分送各國,揭露英法帝國主義屠殺中國平民的罪行;省港大罷工事起,定期到東堤罷工總部為罷工工人服務,並向罷工工人演講反帝愛國等問題。
16年夏,任嶺南大學副校長。
19年夏,再赴美入哥倫比亞大學進修。
20年歸國後,重任青年會總幹事。是年夏,出席在東京召開的第三次“太平洋國交討論會”,歸國途中經東北獲張學良贈給的《田中奏章》秘本,內有:“欲征服世界必先征復中國;欲征服中國必先征服滿蒙”之說,回粵後即翻印萬份分發海內外,揭露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野心。
23年,任上海市平民福利會總幹事,建成4條平民新村。
26年返粵,仍任廣州基督教青年會總幹事。“七七”事變,抗日戰爭爆發,被嶺南大學校董會聘為第八任校長,值日軍南侵,戰火迫近,幾經艱辛,將校先遷香港,後遷粵北,抗日勝利後才在廣州復校。
其間,28年冬,第三次赴美國,接受奧柏林大學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35年嶺南大學復校期間,兼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廣州分署副署長,後任署長。37年8月,辭去嶺南大學校長職,任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華南區幹事。
38年春,兼廣州基督教青年會會長和粵港水災救濟會主席。廣州解放後赴香港,仍任青年會全國協會華南區幹事。
1951年,將美國基金會撥給國內13間教會學校的一部分資金在香港籌建崇基學院(香港中文大學前身)。
1954年8月在港病逝。
個人作品
著有《日本與中國》、《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利品》、《廣州勞工狀況》、《游俄觀感》和《琪蘭博士名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