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黃

李愛黃,字翼天,號愚軒居士,福建安溪人,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年出生。

李愛黃自幼聰明,3歲識字,6歲作文,13歲習諸經,應童子試,成績優異。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科舉廢后,轉學福州商業學堂。目睹清廷腐敗,國弱民困,遂萌革新圖強志向。
宣統元年(1909年),李愛黃在家鄉湖頭創辦閬湖學堂,招收學童就讀。李愛黃匯集民族英雄事跡編成教材,課授學生,宣揚民族精神,引起當局注意。宣統三年(1911年),李愛黃密往廈門與吳瑞玉、吳昆之、許卓然、郭怡齋等聚會,共謀回響武昌起義,同時經郭怡齋介紹,加入同盟會。旋迴泉州組織共和實進會,回安溪發展同盟會會員,辦自治會報社,宣傳革命,建立組織,籌劃舉事。
民國元年(1912年),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李愛黃任國民黨泉永代表,兼任《民報》、《群報》、《民言報》撰述員,並被選為省參議會初選代表。當時,安溪縣知事李祖衡棄官逃跑,原鹽館師爺史能濟賄賂上司,僭任縣知事,上任僅2個月,劣跡昭昭,李愛黃向都督孫道仁告發,經孫道仁同意,將史能濟逮捕懲辦。
民國2年(1913年),李愛黃奉派任駐省代表,兼任《聲應報》通訊員,在省城設立聯絡機關,參與籌劃閩南獨立運動。時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軍政府加緊逮捕革命黨人,李愛黃避居廈門,爾後到安溪、南安、永春、德化等縣聯絡民軍首領,策動民軍聯合討袁。
民國7年(1918年),李愛黃任閩南靖國軍第一路司令部秘書,繼任高等顧問,兼任第一路軍參謀長,後又兼任游擊隊司令,轄6個營,駐防晉江一帶。旋任安溪縣財政局長,對地方公路、學校建設,均有建樹。
民國9年(1920年),李愛黃出任靖國軍第三旅駐汕頭辦事處主任。後潛回廈門鼓浪嶼,謀劫炮台不成,復往菲律賓聯絡華僑。後見內地民軍互相殘殺,乃轉回詩山創辦學校,作為諸部民軍的聯絡機關,並建自治軍,樹立自治旗幟。
民國11年(1922年),駐南平的中央陸軍第二十四混成旅旅長王永泉聯合許崇智部驅逐福建督軍李厚基,李愛黃策動自治軍進攻忠於李厚基的張清汝部,拔掉李厚基在泉州的據點。接著,李愛黃就任陸軍警備司令,兼東路討賊軍泉州衛戍司令部秘書長。旋任閩南財政處總務科長。李愛黃深感家鄉教育落後,民智未開,在湖頭創辦敦復學校。又分組民團,作為地方自治武裝。
民國17年(1928年),李愛黃奉派主持安溪黨務。翌年,與秦望山、許卓然等人在泉州創辦黎明高中,任董事長。民國19年,任廈門鼓浪嶼慈谿女中教職。不久,中共安(溪)南(安)永(春)邊區特區委員會成立,領導民眾建立農會、赤衛隊,開展反對國民黨統治的鬥爭,國民黨當局十分恐慌,組織力量“圍剿”共產黨。李愛黃被起用為泉永民團統率處宣傳科長。李愛黃上任後,頻繁往返於泉、廈間,一方面與駐軍共謀“剿共”,一方面指令其部屬開展反共宣傳。其時,民軍師長陳國輝盤踞泉、永,橫徵暴斂,擴大勢力,李愛黃頗為不滿,常向有關方面揭發其不軌行為。
民國22年(1933年)11月,十九路軍將領在福州發動“閩變”,通電反蔣。李愛黃奉命在安、南、永、德、仙等地聯絡地方勢力,配合中央軍“討逆”.
民國24年(1935年),李愛黃任國民黨福建省黨部設計委員,兼民訓科主任。民國26年改任省黨部執行委員,被選為福建省第四區出席國民大會代表,視察閩南11縣黨務。抗戰開始,兼任福建省抗敵後援會常務委員,福建省賑濟會辦事處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民國27年廈門淪陷後,從事收養難童、救濟難民工作。民國28年,被選為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兼第四區黨務督導專員,從事抗敵後援工作。對地方政治、經濟、教育、建設頗為關心,曾提請撤銷公沽局,增收鹽稅。
民國30年(1941年)4月,福州、長樂、連江、福清相繼淪陷,沿海防務告急,民心惶惶。李愛黃預立遺囑,率處內重要職員從永春進駐泉州,召開第四區防務會議,部署防務工作,宣慰軍民,民心稍安。後因積勞成疾,告假回鄉療養。
李愛黃任職期間,與國民黨CC派不和,屢受排擠;療養期間,CC派乘機報請免其一切職務。李愛黃憂鬱憤懣,病情轉劇,於民國32年(1943年)病逝。
李愛黃在文學上頗有造詣,生前著有《愚軒偶錄》、《愚軒詩剩》、《旅行隨筆》、《春秋人物誌》、《春秋括微》等。亦工書法,嗜好金石,有《愚軒印譜》傳世。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