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從事法醫的檢驗案件工作,在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工作以來共檢驗屍體、活體3600餘例,先後參加過“2·15”殺人焚屍案、“8·15”特大殺人案、“12·26”特大殺人案等重大疑難案件的檢驗工作,對損傷程度的評定有一定的見解。多次參加市學術交流及疑難案件的研究工作,在法醫事業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績。1996年個人傳略入編《中國當代法庭科學人名大辭典》。1999年個人傳略入編《中國專家人名辭典》。
李志友,男,1954年生,天津人。副主任法醫師。中共黨員。畢業於華西醫科大學。現任天津市寧河縣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
一直從事法醫的檢驗案件工作,在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工作以來共檢驗屍體、活體3600餘例,先後參加過“2·15”殺人焚屍案、“8·15”特大殺人案、“12·26”特大殺人案等重大疑難案件的檢驗工作,對損傷程度的評定有一定的見解。多次參加市學術交流及疑難案件的研究工作,在法醫事業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績。1996年個人傳略入編《中國當代法庭科學人名大辭典》。1999年個人傳略入編《中國專家人名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