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驤

六年,同知京朝官考課,遷兵部郎中。 雍熙二年(985)召回朝,同知京朝官考課。 端拱初年(988),遷為戶部侍郎。

李德驤(919~993年),字善行,宋同,今陝西合陽縣人。後周廣順三年(953)舉進士,初仕磁州(今河北磁縣)軍事推官,後被召入朝為右拾遺,充三司判官。顯德中(954~960年),“受詔均定隨州諸縣民田屋稅,稱為平允。”
北宋初年,拜殿中侍御史改屯田員外郎,判大理寺。他的屬官附會宰相趙普,“擅增刑名”,他求見太祖奏明此事,未被召對,自上講武殿面見太祖奏之,且聲色俱厲。太祖責問,他回話言辭不當,帝怒,命左右人將他拖出,貶為商州(今陝西商州市)司戶參軍。知州奚嶼受趙普之意為難於他,他有怨言,知州銜恨。逢有人指控他寫文章譏諷皇帝,知州從他家中搜出,上奏皇帝,太祖饒恕他,命削籍徙靈武(今寧夏靈武縣南)。幾年後,其子雷有鄰上京控告宰相趙普不法之事,趙普被罷相出鎮河陽,德驤被召回朝任秘書丞,分判御史台三院事,又兼判吏部南曹。開寶七年(974),同知貢舉。宋太祖死,太宗即位,他遷為戶部員外郎兼御史知雜事,改職方員外郎,充陝西、河北轉運使。遷禮部、戶部郎中,入為度支判官。
太平興國四年(979),太宗親征太原(今山西太原),滅北漢,以李德驤為太原西路轉運使。六年,同知京朝官考課,遷兵部郎中。七年,因公務失誤降為本曹員外郎,出知懷州(治今河南沁陽縣)。不久,復原官,又受命出為兩浙轉運使。與此同時,其子雷有終受命為淮南轉運使。父子同一天受詔,朝野稱讚。不久遷為右諫議大夫。
雍熙二年(985)召回朝,同知京朝官考課。他受太宗之命,錄京朝官履歷及功過呈送太宗,使太宗了解群臣的才能等情,可擇才委任,“且使有官政者樂於召對,負瑕累者恥於顧問,可以為懲勸矣”。端拱初年(988),遷為戶部侍郎。這時,趙普被拜太保兼侍中,德驤驚恐,上疏乞歸田裡。皇帝召見安慰他,賜白金3000兩,罷同知京朝官考課,以本官奉朝請。在尚書省議事,他乘酒興叱起居員外郎鄭構為盜,御史奏劾,太宗令罰月俸。
淳化二年(992),有人訴德驤孫雷孝先閨門亂,李德驤以失教之罪降為感德軍行軍司馬,其子有終亦受責降,孫孝先流配均州。他因此事憂憤患病,三年(993)卒,時年7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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